内容正文: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复习
一
知识体系
课标要求 考点概览 考情分析
了解合同的内涵、形式、效力及违约的责任等;
做到依法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合同的含义和种类;
订立合同的原则;
合同的订立过程;
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
合同的形式和影响;
履行合同;
违约的原因和责任。 从命题内容上看,合同成立的决定因素、合同订立的两个阶段、合同的效力、合同履行的原则、违约责任、法定免责是高考考查的重点
从考查形式上看,选择题和非选择都有考查,案例分析类是考查的重点
命题常常结合公民法律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来进行考查
考情考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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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学问大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含义与原则
要约与承诺
含义
原则和意义
立字有据
一诺千金,重在履行
言而有信、违约有责
形式及影响
要求
履行合同的含义
履行合同的关键
履行合同的原则
违约原因
违约责任
免责情形
阶段
无效合同
有效合同
二
考点精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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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学问大
01
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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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订立合同学问大
项目 内容
含义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常见类型 常见的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订立原则 无论哪种合同,都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1.准确把握合同
名词点击:意思表示
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的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
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实质:合同双方互为债权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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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订立合同的意义:
(1)交易者角度: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交易者参与交易活动最常见的形式就是订立合同,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就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2)市场、资源、社会财富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3)社会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因此,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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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含义: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火车站背面关于“乘车须知”的规定。
(2)作用与不足: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但也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
(3)民法典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限制对方的主要权利,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无效。 ——节选《民法典》第497条
3.合同订立的过程:
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很多时候需要经历反复协商才能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法律将这个过程概括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
要约 承诺
含义 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构成
要件 ①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约束;
②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
③要约一般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 ①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
②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③承诺必须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作出。
要求 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①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
②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主体 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相关链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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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 要约邀请
含义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举例 超市标明商品的价格,是对顾客发出的要约。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内容 具体明确,即是合同订立所必需的主要条款。 含糊、不明确
对象 一般只向特定的对象发出。 多数情况下向不确定的人发出
效力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
要约的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