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2024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二、就读校址
松江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 333 号,录取新生
就读校区为松江校区。
长宁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 350 号。
虹口校区地址为上海市虹口区逸仙路 88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院 校 名 称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证 书 种 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的本
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
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工
程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
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工程技
术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
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4 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飞行器制造工程 本科 四年 20人
旅游管理(邮轮经济) 本科 四年 25人
电子封装技术 本科 四年 25人
上述专业都无男女比例限制,其中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
建议男生报考。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 年上海市普通
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40
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4 年上海市
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
高招〔2023〕22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
考生可报考我校 2024 年春季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
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
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
行。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1)2月 19日 9:00-22:00,2月 20日 9:00-16:00期间,
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
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
(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其中,根据市教委
规定,应届高中毕业考生 7门科目(政治、历史、地理、
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
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7门科目成绩的认定工作按市教
育考试院相关实施办法操作。
(2)2 月 22 日,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 2 倍划
定各专业自主测试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
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4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
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3〕34
号)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3)2月 23日-24日,考生须在我校“本专科招生网”
选择测试时间和地点。
(4)3月 2 日-3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自主
测试资格线的考生参加我校自主测试。同时兼报我校两
个专业且分别达到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需分别参加
各专业的测试。测试校区为松江校区,测试具体时间和
场次经考生自主选择后,在我校“本专科招生网”公布。
(5)我校自主测试为面试,具体内容根据专业特点确
定,自主测试总分为 150 分。
(6)综合素质评价: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计入自
主测试总分,分值为 10 分。无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
生,请在 2024 年 2 月 29日 15:00 前向我校招生办公室
提供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7)获得我校自主测试资格后缺考的考生,其相应测
试成绩按零分计入春考总分,并参与后续录取排序。
十二、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
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 450分)+自主测试
成绩(满分 150分)。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的考生按春考
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按招生计划的 100%公布预录
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 50%公布候补录取考
生名单。预录取名额未满时,候补录取考生按排名顺序
依次候补。
3月 13日-14日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考生须办理录取专业
网上信息登记。相关登记程序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
办法执行。
(4)同分情况:各专业末位同分时,依次比较自主测
试成绩、数学、外语、语文。
(5)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
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学 费 标 准
(1)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学年 6500 元(沪发改价调
〔2023〕 21号)
(2)理工体类专业每生每学年 7000 元(沪发改价调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