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2024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电力大学
二、就读校址
杨浦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 2588 号;临港校
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 1851 号。录取新生
就读校区为临港校区。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院 校 名 称 上海电力大学
证 书 种 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力大学的本科毕
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电力大学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
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电力大
学招生工作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
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电力大学纪
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4 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应用化学 本科 四年 20人
英语 本科 四年 25人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应用化学专业入学外语考
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 年上海市普通
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40
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
2024 年春季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
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
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
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1)2024年2月19日9:00-22:00,2月20日9:00-16:00
期间,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
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
(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其中,根据相关规
定,应届高中毕业考生 7 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
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的高中学业水平
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2024 年 2 月 22 日,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
2 倍分别划定各专业的自主测试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
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4 年上海市普通
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
〔2023〕34 号)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布。考生须
在“上海电力大学本科招生网”选择测试时间和地点。
(3)2024 年 3月 2日-3 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
校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参加我校自主测试。同时报考
我校两个专业且分别达到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需分
别参加各专业的测试。
我校自主测试为面试,内容由我校根据本校及专业特点
确定,自主测试总分为 150 分。
考生若缺考我校自主测试,则相应测试成绩按零分计入
春考总分,并参与后续录取排序。
(4)在自主测试阶段,学校将通过“上海市普通高中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考生的综合素质
纪实报告。学校根据招生专业特点,综合考察考生社会
责任感、学业成绩、综合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
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自主测试专家将根据学生自主测试
情况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评分。没有综合素质纪实
报告的考生,需在 2024 年 2 月 27 日前向我校提供综合
素质评价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方式:电子扫描版本发送
至招生办邮箱 suepzsb@126.com。
十二、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
600 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 450 分)+自主测试
成绩(满分 150 分)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
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春考总分相同,英语专业依次比
较学校自主测试成绩、外语、语文、数学成绩高低,应
用化学专业依次比较学校自主测试成绩、数学、外语、
语文成绩高低),按招生计划的 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
单,其余获得我校自主测试资格的考生依序公布为候补
录取考生。3月 13 日-14 日,预录取或候补录取资格考
生在网上进行专业信息登记。相关登记程序按市教育考
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
由我校发放预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和秋招录
取考生的材料同时寄送。
十三、收费标准
学 费 标 准
1.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 7000 元。[沪发
改价调〔2023〕21 号]
2.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