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课题
了解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课时
2课时(90 min)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1)了解与国际货物买卖有关的法律规范
(2)了解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
(3)了解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4)熟悉适用于买卖双方的一般规定
(5)掌握违反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补救办法
技能目标:
能够分析出国际货物买卖案件中买方、卖方的责任和责任界定的依据
素质目标:
了解严格履行合同的重要性,树立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理念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适用于买卖双方的一般规定
教学难点:违反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补救办法
教学方法
案例分析法、问答法、讨论法、讲授法
教学用具
电脑、投影仪、多媒体课件、教材
教学过程
主要教学内容及步骤
课前任务
【教师】布置课前任务,和学生负责人取得联系,让其提醒同学通过文旌课堂APP或其他学习软件,了解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的相关知识,思考以下问题并在学习平台上留言讨论:
请简述国际货物买卖中有关损害赔偿的规定。
【学生】登录学习平台查找资料,思考并留言讨论
考勤
【教师】使用文旌课堂APP进行签到
【学生】按照老师要求签到
案例导入
【教师】讲述“任务导入”的案例(详见教材),并提出以下问题
思考:
(1)你怎么理解P公司说的“在合同可以补救的情况下,D物流公司却选择终止合同”?
(2)本案的责任应如何界定?
【学生】聆听、思考、讨论、回答
【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导入本节课课题:了解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传授新知
【教师】讲解与国际货物买卖有关的法律规范,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当事人的义务,当事人违反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时的补救办法等内容
一、与国际货物买卖有关的法律规范
国际货物买卖是一国(或地区)同别国(或地区)所进行的有形货物的交易。目前,我国对国际货物买卖所使用的法律规范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以下简称《对外贸易法》)颁布于1994年,并于2004年、2016年进行了修订。该法适用于调整我国对外贸易关系,现介绍该法中与物流相关的规定。
1.对对外贸易经营者的规定
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对外贸易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对外贸易法》第9条、第13条的规定详见教材
2.对限制或禁止有关货物、技术进出口的规定
根据《对外贸易法》第16条的规定,国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货物、技术的进口或者出口:
① 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② 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③ 为实施与黄金或者白银进出口有关的措施,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④ 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自然资源,需要限制或者禁止出口的;
⑤ 输往国家或者地区的市场容量有限,需要限制出口的;
⑥ 出口经营秩序出现严重混乱,需要限制出口的;
⑦ 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产业,需要限制进口的;
⑧ 对任何形式的农业、牧业、渔业产品有必要限制进口的;
⑨ 为保障国家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需要限制进口的;
⑩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⑪ 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3.对对外贸易秩序的规定
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不得违反有关反垄断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垄断行为,不得实施以不正当的低价销售商品、串通投标、发布虚假广告、进行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于实施垄断行为,危害市场公平竞争的,依照有关反垄断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对于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对于实施垄断行为或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危害对外贸易秩序,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危害。
根据《对外贸易法》第34条的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对外贸易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 伪造、变造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标记,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配额证明或者其他进出口证明文件;
② 骗取出口退税;
③ 走私;
④ 逃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认证、检验、检疫;
⑤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根据《对外贸易法》第35条的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
【企业精神】
【教师】组织学生阅读相关材料(详见教材),随机邀请学生回答以下问题:
我国外汇市场的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