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六课 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6.2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课标要求】
阐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解释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含义。
【学习目标】
1.政治认同:认同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认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认同我国的宗教政策与法律。
2.科学精神:理解我国的宗教政策,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宗教。
3.公共参与: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坚持处理民族关系的方针,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宗教,反对邪教
【重难点】
1.重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2.难点: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原因和措施;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一、课前预习案
【知识清单】在课本上确定下列问题的答案:
1.我国民族格局最重要的特点、我国的行政区域类型 2.我国的新型民族关系是什么?处理民族关系的方针?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含义、地位、自治地方、自治机关? 4.为什么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怎样坚持这一制度?
(一)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1.我国民族格局的特点
特点
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是我国民族格局的最重要特点。
表现
一方面各民族有自己的历史和文化;另一方面各民族又都凝聚在一个统一的命运共同体中。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我们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2.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现状
在我国96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居住着56个民族,中华民族是我国所有民族凝聚形成的命运共同体。
历史
我们辽阔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我们悠久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我们灿烂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我们伟大的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
宪法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3.我国的结构形式
民主
我国行政区域的类型包括一般行政地方、 和特别行政区。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 。
集中
中国的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不可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只有一部宪法、一个中央政府。一般行政地方、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都必须接受中央政府统辖。
注意:地方性自治权≠国家主权
地方性的自治权不同于国家主权。法律意义上的主权,指的是一个国家在所辖领土范围内独立处置内政、外交事务而不受他国控制和干涉的最高权力。对外的独立性和对内的最高性是国家主权的两个基本特征。在国际交往中,我国的主权由中央政府统一行使。
(二)符合国情的民族区域自治
1.新型民主关系
组成
我国56个民族中,与汉族相比,其他55个民族人口相对较少,习惯上被称为少数民族,各民族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成员。
过程
中国共产党把 ,创造性地进行了中国特色民族理论和实践的探索。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高举民族平等的旗帜,致力于铲除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的阶级根源,赢得了各族人民的信赖。新中国成立后,
。
2.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方针
我国始终坚持 、 和 的方针,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3.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实行原因
根据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传统,“ 、 、 ”的民族分布特点,以及各民族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含义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在各少数民族 的地方设立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自治地方
分为 、 、 三级。
自治机关
自治机关是民族自治地方的 和 。
自治权
自治机关在行使一般行政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依法行使自治权。
(注意:不是少数民族行使自治权。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内容。)
前提和基础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 为前提和基础,是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与民族区域自治的有机结合。
地位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 政治制度。
优越性
(作用)
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