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生活需要法律教材问题解答

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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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刘业庆初中道德与法治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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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初中
学科 道德与法治
教材版本 初中道德与法治统编版(2016)七年级下册
年级 七年级
章节 生活需要法律
类型 备课综合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新授课
学年 2024-2025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977 KB
发布时间 2024-03-28
更新时间 2024-04-02
作者 刘业庆初中道德与法治工作室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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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七下教材问题解答 第17课时《生活需要法律》 1.P84 【参考答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2)如果没有这些法律,我们的生活会变得混乱不堪,我们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障,违法犯罪行为得不到惩戒。 2.P85 【参考答案】 (1)是自觉的。 (2)不赞成。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是应生活的需要而制定和颁布的,又对生活加以规范和调整,我们的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法律已经深深地嵌入我们的生活之中,影响生活的方方面面;法律与我们每个人如影随形,相伴一生。我们的一生都享有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3.P86 【参考答案】 (1)1——D,2——E,3——H,4——F,5——B,6——G,7——A,8——C (2)权利:1、2、3、4、5、7。 义务:2、4、6、8 4.P87 【参考答案】 (1)没有。虽然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用来统治国家、管理社会的工具,但是由于法律的不完善,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人类走的是人治的道路。依法治国的要求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 (2)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政府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法治原则,严格依法行政,政府的各项权力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法院: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审理案件。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司法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助推作用,强化能动司法意识,依法能动履职,为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提供保障,一体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社会成员:具有较强法律意识,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国家利益,依法规范自身行为。 5.P88 (P88·探究与分享)5.法治建设,人人受益。近年来我国推进法治建设的举措有哪些? 【参考答案】 如: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国务院组织法;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草案)》做出审议;举行宪法宣誓,修改国旗法、国徽法,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健全备案审查制度;等等。 6.P89 (P89·拓展空间)6.法律的产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表现,体现着人类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 求。与同学分享中华民族法制文明史上秉公执法、惩恶扬善的历史故事,并谈谈你的体会。 【参考答案】 1. 狄仁杰(630年-700年),字怀英,号祁溪,并州太原(今山西太原)人。唐朝宰相、名臣。  出生于普通官僚地主家庭。幼年开始刻苦攻读,专心致学。 后明经及第,历任汴州判佐、度支郎中、复州刺史、洛州司马等职。天授二年(691年)九月,升任宰相,四个月后,被酷吏来俊臣诬以谋反,夺职下狱,贬为彭泽县令。营州之乱时,得到起复。神功元年(697年),狄仁杰再度拜相。 其间,他谏阻了武则天远征拓疆计划,认为应当把主要精力放在整顿内政、增强国力上,他的意见得到武则天及朝中重臣魏元忠等有识之士的赞同。后为匡复唐室,冒死进谏,促使武则天下定决心,召回庐陵王李显,并立为太子。圣历二年(699年),升为内史。圣历三年(700年)九月病逝。葬于白马寺东南侧。  狄仁杰一生刚直不阿,知人善任,为唐王朝连连举荐德才兼备的良臣,政绩颇丰,被朝野公认为“唐祚送俊之臣”,有“北斗之南一人而已”之誉。尤其在武则天执政时,以不畏权势著称,直言力谏,成为一代名相。享有“东方福尔摩斯”的美誉。 令狐楚评价其:“洪惟昊穹,降鉴储祉,诞生仁杰,保佑中宗,使绝维更张,明辟乃复”。  2.包拯,宋景祜四年(公元 1037 年),任天长 (今安徽天长)知县,颇有政绩。任满后,调任端州(今广东肇庆)知府。后回京任监察御史里行,又改监察御史,为“言事官”,对处事不当、行事不法的官僚,都可以进行弹劾。为惩治贪官,庆历 四年(公元 1044 年)八月,他向仁宗上书《乞不用赃吏》,认为清廉是人们的表率,而贪赃则是“民贼”。包拯七次上书弹奏江西转运使王逵,揭露他“心同蛇蝎”,残害百姓,并严厉批评宋廷的任官制度。皇祜二年(公元 1050 年)至三年问,包拯知谏院,曾三次弹劾外戚张尧佐,审清冷青冒充皇 子的特大诈骗案,震动朝野。包拯的人权法律思想以法律“中正慎罚”观点为要点,认为法令是国固之本,颁布法律务必要慎重、慎行,法令取信于民,则祸乱易平天下易治,赏罚不滥、中正执法 是包拯基本的执法观,也是他力行实践的重要方面。 3.海瑞(1514年1月22日—1587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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