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必修三《政治与法治》4.1导学案
第四课 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4.1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
【课标要求】
列举宪法有关人民主体地位的规定,说明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学习目标】
1.政治认同:通过学习国体的相关知识,深刻感悟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相信我国的人民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2.科学精神:通过学习探究,知道人民民主不是虚无缥缈的,而是切实在人民身上体现出来的。
3.公共参与:通过社会实践,感悟中国人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切实理解中国的人民民主。
一、课前预习
(一)我国的国体
1.我国的国家性质(国体)
国体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 领导的,以 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明确了我国的国家性质。
地位
是我国的国体,在社会主义制度中具有 意义。它明确规定了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庄严宣示了我国国家政权的人民性质。
专家点评:国家性质也称国体,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国体概念回答的是国家政权究竟掌握在哪个阶级手里、什么人行使国家权力的问题。
2.我国国家政权的具体内容
我国的国家政权坚持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
工人阶级:领导阶级
①特点:工人阶级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具有严格的组织性和纪律性。
②地位:是 ,是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中坚力量。
工农联盟:阶级基础
①特点:
②作用:工农联盟不仅是 的重要保证,也是 的重要保证。
爱国统一战线:
群众基础
①我国的国家政权坚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②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 。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
认识民主
(1)民主作为国家制度,是指在统治阶级范围内,按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
(2)民主具有鲜明阶级性,民主只存在于统治阶级中,对被统治阶级而言是没有民主的。不存在全民的、超阶级的民主。
民主的
重要性
(1) 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中国共产党一经诞生,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自己的初心使命,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进行了不懈探索和奋斗。一百多年来,我们党高举人民民主旗帜,领导人民在一个有几千年封建社会历史、近代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国家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中国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
(2) 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一种新型的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 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 的民主。
人民民主的特点
(人民民主≠人民民主专政)
(1)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 的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是 14亿多人民共同持续参与,56个民族共同平等享有,不同地域、不同领域、不同层级、不同群体均实现全面覆盖的民主体系。
(2)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 的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
一方面,我国已经形成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已经构建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能够确保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另一方面,人民的意愿和呼声,经过民主决策程序顺利成为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进而通过政权体系顺利转化为实现人民意愿的具体实践,能够确保人民真正当家作主。
(3)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 的民主。
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既发扬民主,又正确集中,能够把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紧密融合在一起,实现各方面在共同思想、共同利益、共同目标基础上的团结一致,使党、国家和人民成为目标相同、利益一致、相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