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四章 生物技术的安全性与伦理问题
第一节 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
1.基因生物与食物安全的争论:
①反方观点:反对“实质性等同”、出现滞后效应、出现新的过敏原、营养成分改变
②正方观点:有安全性评价、科学家负责的态度、无实例无证据
2.转基因生物与生物安全(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的争论:
①反方观点:扩散到种植区之外变成野生种类、成为入侵外来物种、重组出有害的病原体、成为超级杂草、有可能造成“基因污染”
②正方观点:生命力有限、存在生殖隔离、花粉传播距离有限、花粉存活时间有限
3.转基因生物与环境安全(对生态系统稳定性的影响)的争论:
①反方观点:打破物种界限、二次污染、重组出有害的病原微生物、毒蛋白等可能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
②正方观点:不改变生物原有的分类地位、减少农药使用、保护农田土壤环境
4.理性看待转基因技术
5.我国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实行了标识制度:农业转基因生物分为四个等级:
安全等级I:尚不存在危险;
安全等级II:具有低度危险;
安全等级III:具有中度危险;
安全等级IV:具有高度危险。
第二节 关注生物技术的伦理问题
三个关于生物技术的伦理的热点问题:
1.克隆人:两种不同观点,多数人持否定态度。
(1)否定的理由:克隆人严重违反了人类伦理道德,是克隆技术的滥用;克隆人冲击了现有的婚姻、家庭和两性关系等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克隆人是在人为的制造在心理上和社会地位上都不健全的人。
(2)肯定的理由:技术性问题可以通过胚胎分级、基因诊断和染色体检查等方法解决。不成熟的技术也只有通过实践才能使之成熟。
(3)中国政府的态度:禁止生殖性克隆,不反对治疗性克隆。四不原则:不赞成、不允许、不支持、不接受任何生殖性克隆人的实验。
2.试管婴儿:两种目的试管婴儿的区别两种。不同观点,多数人持认可态度。
(1)否定的理由:把试管婴儿当作人体零配件工厂,是对生命的不尊重;早期生命也有活下去的权利,抛弃或杀死多余胚胎,无异于“谋杀”。
(2)肯定的理由:解决了不育问题,提供骨髓中造血干细胞救治患者最好、最快捷的方法,提供骨髓造血干细胞并不会对试管婴儿造成损伤。
3.基因身份证:
(1)否定的理由:个人基因资讯的泄漏造成基因歧视,势必造成遗传学失业大军、造成个人婚姻困难、人际关系疏远等严重后果。
(2)肯定的理由:通过基因检测可以及早采取预防措施,适时进行治疗,达到挽救患者生命的目的。
4.基因检测
(1)基因检测的优点:通过基因检测可以及早采取预防的措施,适时进行治疗,达到挽救患者生命的目的。
(2)基因检测引发的问题:
①目前人类对基因结构及基因间相互作用尚缺乏足够的认识,要想通过基因检测达到预防疾病的目的是困难的;
②基因检测结果本身会给受检者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
③个人基因资讯的泄露会造成基因歧视.
解决的办法:
对于基因歧视现象,可以通过正确的科学知识传授,伦理道德教育,立法得以解决
5.治疗性克隆和生殖性克隆
(1)治疗性克隆
①概念: 指利用克隆技术产生特定细胞或组织(皮肤、 神经或肌肉等)用于治疗性移植。
②原理: 干细胞具有强大的多方向分化潜能和自我更新能力。
(2)生殖性克隆
①概念: 指将克隆技术用于生育目的, 即用于产生人类个体。
②原理: 动物体细胞核的全能性。
(3)二者主要区别:获得的早期胚胎在治疗性克隆中用于获得胚胎干细胞,然后诱导胚胎干细胞分化出所需的特定的组织或细胞; 在生殖性克隆中获得的胚胎则通过胚胎移植到母体的子宫内,由母体孕育出婴儿。
第三节 禁止生物武器
1.生物武器:
(1)种类:致病菌、病毒、生化毒剂,以及经过基因重组的致病菌。
(2)散布方式:吸入、误食、接触带菌物品、被带菌昆虫叮咬等。
(3)特点:致病力强、多数具传染性、传染途径多、污染面广、有潜伏期、不易被发现、危害时间长等。
(4)《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及中国政府的态度:在任何情况下不发展、不生产、不储存生物武器,并反对生物武器及其技术和设备的扩散。
2.生物武器的传播途径
(1)经食物与水传播: 霍乱、 肉毒毒素、 病毒、 炭疽。
(2)空气传播: 鼠疫、 炭疽、 类鼻疽、 球孢子菌病。
(3)接触传播: 炭疽、 破伤风。
(4)虫媒传播: 黄热病、 马脑炎、 落矶山斑疹热、 斑疹伤风、 Q 热、 腺鼠疫。
(5)病原体直接传播。
3.生物武器的特点
(1)单位面积效应大: 生物武器单位战剂的杀伤面积效应很大。 因为生物战剂的感染剂量极小。
(2)有特定的伤害对象
伤害对象只限于有生命的人、 畜和农作物, 而不破坏无生命的物质。 因而适用于攻击不易破坏的目标区, 这一特点正符合侵略者发动战争的目的。
(3)具有传染性
它能以多种性状如致病性气溶胶、 媒介昆虫及媒介物、 毒菌、 毒液等, 多种途径如借空气经呼吸道、 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