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27 三月 2024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二框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课程标准 素养目标
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1.政治认同:坚持权利义务统一原则,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国
家和集体利益、不得妨碍他人合法权利。
2.科学精神:辨清不同民事权利的法定界限,明确作品合理
使用与法定许可使用的条件。
3.法治意识:不动产权利人在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同时,应
该注意到相邻方的合法权利。树立依法承担责任意识。
4.公共参与:有限制地行使民事权利。
学习目标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1.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要恪守什么界限?
①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②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 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例题1:甲因家中失火,在情急之中,甲将乙晒在外面的被子泡湿,披在身上抢救家中物品。后来,乙以该被子是其结婚纪念物为由向甲索赔1万元。乙的行为( )
A.是合法的,财产权被侵犯理应索赔
B.是符合社会公德和国家政策的
C.是不合法的,不能因维护财产权而滥用权利
D.是不合法的,甲因紧急避险占用他人财产不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首先要明确乙的财产权被侵害,有权提出赔偿。乙行使合法权利不能建立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索赔1万元”是滥用财产权的表现。排除判断错误的A、B,再排除判断正确但依据错误的D。故选C。
C
2.民法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请你说一说,民法给名誉权设定了什么界限?
⑴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2)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
议题1.民事权利有限制
林某在某电商平台注册了一家店铺,并通过了实名认证。云某通过网络在该店铺订购了一条某品牌的裤子。收到货品后,云某发现货品与网页宣传不符,就发表了买家评论并给予差评。之后,双方为此产生
争议,云某又追加评论,谈了自
身感受。林某对此大为不满,向人民法院起诉云某侵害名誉权。
你在网购时给过差评吗?你认为他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根据最高法公报案例:网络交易中买家给“差评”若不是出于恶意诋毁商业信誉的目的,则不属于侮辱诽谤行为。案例中云某对商品质量及经营者服务的评价仅是个人对商品及服务的情感表达,并没有诽谤、诋毁、损害等违反法律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给不满意的商品和服务打差评是我们每
个人消费者的权利,同时,我们给评价也不
能“太任性”,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在互
联网时代买家、卖家要共同遵守相关法律规
定和网络道德规范。
点评:
【能力提升】某报社发表多篇文章,如《矿泉壶的“神力”有待商榷》《当心矿泉壶的副作用》《矿泉壶也有害》等,称有关研究表明,矿泉壶的矿化、磁化、灭菌装置有害,提醒消费者“慎用”“当心”,并对几家矿泉壶生产企业的广告提出批评。被点名批评的企业向法院起诉,认为报社的行为侵犯了其名誉权。
报社是否侵犯了矿泉壶生产企业的名誉权?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①捏造、歪曲事实;②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③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此案件中报社是否侵犯了企业的名誉权,关键要弄清报社报道内容是否属实。若属实则不构成侵权,否则构成侵权。
3.法律对著作权的限制: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1)作品的合理使用
①含义: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②特定情形:
a.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b.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c.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d.为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
①张某播放CD供自己和朋友欣赏,不构成侵权。因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出于个人学习、研究、欣赏的目的而使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