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课题
第4课 熟悉电子认证相关法律法规
课时
2课时(90 min)
教学目标
知识技能目标:
(1)掌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相关法律法规
(2)掌握电子认证中的法律关系
思政育人目标:
培养学生熟悉电子认证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识,使学生在电子认证相关工作中坚持科学的价值观,遵守相关职业道德。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相关法律法规
教学难点:电子认证中的法律关系
教学方法
讲授法、问答法、讨论法
教学用具
电脑、投影仪、多媒体课件、教材
教学设计
第1节课:考勤(2 min)→ 案例导入(8 min)→ 传授新知(28 min)→ 课堂讨论(7 min)
第2节课:问题导入(5 min)→ 传授新知(27 min)→ 分组讨论(5min)→活动评价(3 min)→ 课堂小结(3 min)→ 作业布置(2 min)
教学过程
主要教学内容及步骤
设计意图
第一节课
考勤
(2 min)
· 【教师】清点上课人数,记录好考勤
· 【学生】班干部报请假人员及原因
培养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掌握学生的出勤情况
案例导入
(8 min)
· 【教师】导入案例:互联网发展推动新的电子认证需求(详见教材),提出问题,板书
什么是电子认证?你认为电子商务活动为什么需要电子认证?
· 【学生】阅读案例、思考、自由讨论
· 【教师】随机叫学生回答问题并总结
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按照特定标准或规范性文件对电子签名人的身份、资格等进行审验,从而确保真实性。
· 【学生】聆听、记录
· 【教师】板书
电子认证
通过案例导入,引导学生思考电子认证的相关知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传授新知
(28 min)
· 【教师】讲解新知:电子认证概述
(一)电子认证的定义
电子认证,是指为了配合电子签名的使用,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按照特定标准或规范性文件对电子签名人的身份、资格等进行审验,以确保电子签名与签名使用人之间唯一对应关系的证明活动。
(二)电子认证的功能
1.担保功能
电子认证服务机构通过发放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向电子签名依赖方承担一定的担保义务,使得交易中的一方可以充分信任另一方,大大提高了交易的可靠性。
2.预防功能
预防欺诈和预防否认
(三)电子认证的分类
1.按照认证对象划分
第一,身份认证。
第二,站点认证。
第三,数据电文认证。
2.按照认证主体划分
第一,双方认证。
第二,第三方认证。
· 【学生】聆听、思考、理解、记忆
· 【教师】播放视频“福州签发电子出生证”
· 【学生】观看视频
· 【教师】讲解新知: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相关法律法规
(一)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定义
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又称电子认证机构,是指为电子签名人和电子签名依赖方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的第三方机构。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电子认证服务,是指为电子签名相关各方提供真实性、可靠性验证的活动。
(二)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设立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第二,具有与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相适应的人员。
第三,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 000万元。
第四,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满足电子认证服务要求的物理环境。
第五,具有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技术和设备。
第六,具有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同意使用密码的证明文件。
第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申请
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从事电子认证服务,应当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符合相关规定的材料。
2.审查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详见教材)
3.批准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准予许可的,颁发《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并公布下列信息:
第一,《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编号。
第二,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名称。
第三,发证机关和发证日期。
电子认证服务许可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及时公布。《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
(三)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管理
1.企业登记与信息公示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取得认证资格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提供电子认证服务之前,应当通过互联网公布下列信息:① 机构名称和法定代表人;② 机构住所和联系办法;③ 《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编号;④ 发证机关和发证日期;⑤ 《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有效期的起止时间。
2.制定业务规则
电子认证服务在正式开展认证服务之前,还需要制定和公布业务规则。(详见教材)
3.提供认证服务
根据《电子认证服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