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课题
第2课 了解电子商务立法和电子商务主体
课时
2课时(90 min)
教学目标
知识技能目标:
(1)熟悉电子商务法的国内外立法情况
(2)了解电子商务中的直接主体与间接主体
思政育人目标:
通过从法律的角度理解电子商务,掌握电子商务的特点,并且运用所学知识能够熟练应用于各大电商平台,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增加学生的成就感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电子商务法的国内外立法情况
教学难点:电子商务中的直接主体与间接主体
教学方法
讲授法、情景模拟法、问答法、讨论法
教学用具
电脑、投影仪、多媒体课件、教材
教学设计
第1节课:考勤(2 min)→ 案例导入(8 min)→ 传授新知(28 min)→ 课堂实践(5min)→ 活动评价(2 min)
第2节课:问题导入(5 min)→ 传授新知(27 min)→ 分组讨论(5min)→活动评价(3 min)→ 课堂小结(3 min)→ 作业布置(2 min)
教学过程
主要教学内容及步骤
设计意图
第一节课
考勤
(2 min)
· 【教师】清点上课人数,记录好考勤
· 【学生】班干部报请假人员及原因
培养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掌握学生的出勤情况
案例导入
(8 min)
· 【教师】导入案例,提出问题,板书
杨某与A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是商务合作伙伴,两人有通过QQ聊天约定汇款方式、告知汇款账号的交易习惯。2009年12月,杨某与王某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由杨某将赊欠王某的共计1 100余万元货款于次年4月之前汇给A公司。2010年1月至7月间,杨某陆续向王某指定的A公司银行账号汇入了1 100余万元的货款,而王某却以杨某一直未履行付款义务为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抗辩中,杨某向法院提供了经过公证的其与某QQ号的聊天记录。经过法院调查,可以认定证据中的QQ号确实为王某使用,且聊天记录内容可以证明,王某与杨某在两年前就开始通过A公司银行账户收取款项,账户中的1 100余万元应属杨某按照王某指示汇入的货款。
QQ号的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吗?
· 【学生】聆听、思考、自由讨论
· 【教师】随机叫学生回答问题并总结
从表面上来看,本次电子商务活动的参与者只有杨某和王某,但实际上提供了QQ聊天平台的腾讯公司也直接参与了此次活动。王某、杨某和腾讯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平等主体间的法律关系;腾讯公司需要服从政府监管部门的要求,提供符合技术规范的与案件相关的证据信息,如QQ号使用者的身份、聊天记录内容等,属于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法律关系。
· 【学生】聆听、记录
· 【教师】板书
电子商务立法
通过互动导入,引导学生思考,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传授新知
(28 min)
· 【教师】讲解新知:电子商务立法
(一)国际电子商务立法
1.联合国的电子商务立法
1996年12月16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85次全体大会通过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以下简称《电子商务示范法》)。
2001年12月12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通过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签名示范法》(以下简称《电子签名示范法》),对电子签名的定义、技术特征、行业适用等内容做出了规定,内容更加具体,可操作性更强。
2.美国的电子商务立法
1997年,美国总统克林顿颁布了《全球电子商务纲要》。《全球电子商务纲要》是目前主导全球电子商务发展的一部举足轻重的文件。
同年,美国众议院法制委员会通过了《国际与国内商务电子签名法(草案)》。《国际与国内商务电子签名法》也遵循“技术中立原则”,认定只要是符合技术标准的电子签名都具有法律效力。
3.欧盟的电子商务立法
欧盟委员会在1997年发布了《欧洲电子商务行动方案》,次年通过了《关于信息社会服务的透明度机制的指令》,紧接着在1999年颁布了《关于建立有关电子签名共同法律框架的指令》,这部指令文件是欧盟对电子签名立法的基本建构,也是各成员国重要的立法基础。
4.亚洲各国的电子商务立法
新加坡政府在1998年颁布了《电子交易法》。
(二)我国电子商务立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2013年12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电子商务法起草组成立暨第一次全体会议,标志着电子商务法立法工作的正式启动。
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审议,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子商务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电子商务法》的立法目的是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电子商务法》分为七章,共八十九条。
· 【学生】聆听、思考、理解、记忆
· 【教师】通过《电子商务法》将如何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