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二单元 人民当家作主
基础知识梳理
必修三《政治与法治》
第二单元
人民当家作主
第四课 人民民主专政
第五课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国体)
(政体)
制度保证
第六课 我国基本政治制度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第一单元)
根本保证
决定
(基本政治制度)
【单元知识体系】
创制
我国的国体
全过程人民民主
我国的国体
根本性意义
特点
第四课
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坚持民主与专政的统一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可靠保障
对内职能
对外职能
对人民实行民主
对敌人实行专政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
【知识体系】
最广泛
最真实
最管用
1.我国的国体
国家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地位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在社会主义制度中具有根本性意义。它明确规定了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庄严宣示了我国国家政权的人民性质
第四课 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最广泛的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是14亿多人民共同持续参与、56个民族共同平等享有,不同地域、不同领域、不同层级、不同群体均实现全面覆盖的民主体系。
最真实的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一方面,我国已经形成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已经构建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能够确保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另一方面,人民的意愿和呼声,经过民主决策程序顺利成为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进而通过政权体系顺利转化为实现人民意愿的具体实践,能够确保人民真正当家作主。
最管用的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既发扬民主,又正确集中,能够把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紧密融合在一起,实现各方面在共同思想、共同利益、共同目标基础上的团结一致,使党、国家和人民成为目标相同、利益一致、相互交融、同心同向的整体。
2.全过程人民民主
第四课 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3.人民民主专政
本质
内容
具体
表现
第四课 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人民当家作主
包含对广大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两个方面
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只有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才能调动亿万人民群众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使社会主义各项事业保持蓬勃的生机
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担负着对极少数敌对分子实行专政,维护国内正常社会秩序,抵御国外敌对势力侵略和颠覆活动的历史任务
4.国家的职能
对内职能
对外职能
重点记背
①维护国家稳定:依法打击危害社会主义制度的各种破坏活动,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统一的各种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种犯罪活动,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
②促进社会发展: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开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对外职能主要是防御外来侵略,保卫国家安全。坚定维护国家的独立和主权,坚定维护国家的领土完整,坚定维护国家的各项安全和发展利益,坚定维护国家的尊严,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利的国际环境
第四课 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人民代表大会
人大代表
全国人大:
性质
地位
职权
组成
常设机构
地位、产生、任期
职责:权利、义务
组成
基石
人民代表
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含义
基本功能
地位
优势
国家性质(国体)
决定
人民
选举
第五课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知识体系】
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地位
职权
常设机关
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我国国家机关组织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最高立法权
最高决定权
最高任免权
最高监督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课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6.人大代表
地位
产生方式
职权
义务
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民主选举产生,采取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办法
审议权
表决权
提案权
质询权
各级人大代表应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意见和要求,回答询问,帮助所在地方的人民政府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