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30%离婚与手机有关?
探究与分享:
夫妻离婚,手机真的该背锅吗?手机导致离婚的本质原因是什么?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二框 夫妻地位平等
2
意味着
夫妻相处之道在于平等
1.丈夫回到家就躺着玩手机,不做家务不照顾孩子
2.手机支付导致夫妻经济事实分离
“男主外,女主内”思想的束缚
违背人身关系平等
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侵犯
违背财产关系平等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平等行使权利
平等履行义务
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责任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1、夫妻关系
(1)内容
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核心:夫妻平等
①地位:“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②表现: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夫妻平等的实质
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夫妻人身关系平等
封建社会的夫妻关系:
在封建社会,婚姻多为男娶女嫁,女子婚后即加入夫家宗室,姓名上必须冠以夫姓,夫姓后仅允许保留娘家姓,不得保留自己的名字。
妇女凡事“皆从男子”,未嫁从父、婚后从夫、夫死从子,“女不言外”,妇女被排除在社会活动之外,在家庭中伺候丈夫、老人和子女,从事家务劳动,无权参与社会公共管理事务。
《民法典》对夫妻关系的规定:
第一千零五十六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一千零五十七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我国法律法规强调夫妻关系平等有何进步意义?
2、平等的人身关系——人格独立
(1)含义:
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
(2)体现:
a.夫妻平等的姓名权
①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
②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注: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一方变更子女的姓名时,都要征得对方同意。
b.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3)夫妻人身关系平等的意义
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夫妻人身关系
夫妻的姓名权
夫妻人身自由权
夫妻住所选定权
夫妻的计划生育义务
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和独立
拓展:
夫妻双方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的姓氏由父母协商确定。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住所的选择,应由夫妻双方自愿约定。
夫妻双方协商决定生育
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各方面平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互不隶属和支配。
议题2.平等的财产关系
1993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200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前的个人财产不会随着婚姻关系时间的变化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沿用了这一规则。
☻上述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发生了什么变化?请你分析变化的原因。
☻这种变化会对夫妻关系产生什么影响?
⑴更加明确了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范围;
① 2001年以前我国夫妻名下的财产会随着夫妻共同生活年限的增加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2001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后夫妻婚前个人财产的所有权性质不会因婚姻关系延续转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沿用这一规则。
②因为这项规定极大地增加了婚姻的风险性,导致了大量的婚姻在结婚之初其目的就是不单纯的。为了扭转、改变这种不良的社会风气,我国《婚姻法》于2001年进行修正。一方婚前财产不再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⑵这种转化有利于降低婚姻风险,减少因财产问题产生的矛盾也使离婚和继承时的财产分割更加清晰,减少家庭纠纷,有利于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夫妻财产的划分
夫妻财产
共同财产
个人财产
范围界定
约定财产制P55-1
法定财产制P55-1
效力优于
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原则
原则
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P55相关链接)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即相对人不知道夫妻双方约定)。
体现
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1、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