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四课
4.2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你知道哈尔滨市怎么火的吗?其实与维护民事权利越界有关!
去年12月18日,冰雪大世界开园迎来4万游客,有游客由于排队时间过长大喊“退票”。哈尔滨市文旅局及时介入督促景区优化整改,并向游客致歉、退票,有些哈尔滨市民担心此次事件影响游客对哈尔滨的印象,于是自发组织用私家车免费接送游客。再加上《澎湃新闻》《南方周末》等新媒体的宣传,哈尔滨旅游赢得了很多消费者的口碑。
1.消费者对哈尔滨大世界的差评是否权利越界?
2.穿过的羽绒服还能7天无理由退货吗?
3.视频中的媒体在报道“退票事件”是否会侵害冰雪大世界的名誉?暴露了部分游客的肖像,是否属于侵犯肖像权?
2
消费者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要具体分析。
根据最高法公报案例:网络交易中买家给“差评”若不是出于恶意诋毁商业信誉的目的,则不属于侮辱诽谤行为。如果对商品质量及经营者服务的评价仅是个人对商品及服务的情感表达,并没有诽谤、诋毁、损害等违反法律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给不满意的商品和服务打差评是我们每
个消费者的权利,同时,我们给评价也不
能“太任性”,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在互
联网时代买家、卖家要共同遵守相关法律规
定和网络道德规范。
如果消费者的评论中有诽谤、低毁的,
则构成侵权。
点评:
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界限。
1. 权利的含义:
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
2. 民事权利行使的界限(要求):
①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②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遵循诚信原则;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
一
民事权利有限制
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因为这些行为是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
(《民法典》第1025条)
3. 不同民事权利的界限:
(1)★名誉权(人身权)设定的界限:
一
民事权利有限制
相关链接 P35
南方周末发文
1.《南方周末》转载《黑龙江日报》的文章,未经其同意属于侵权吗?
2.老师在课堂上展示该新闻,属于侵权吗?
如果《黑龙江日报》表明未经许可,不可转载呢?
一
民事权利有限制
①作品的合理使用: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2)民法对著作权的限制: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3. 不同民事权利的界限:
一
民事权利有限制
(2)民法对著作权的限制: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②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某些情景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特别提醒:①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否则构成侵权
②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都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同意
合理使用——不支付使用费 法定许可使用——支付使用费
在作业中引用他人文章的一大段话。
从同学那里拷贝一份应用软件,安装到自己的电脑上。
从网上找到一首流行歌曲,下载到自己手机上。
中学语文教材书中收录一篇某当代作家的散文。
♦以上行为是否侵犯著作权?为什么?
用于个人学习使用他人作品不侵权。属合理使用。但应指明作者姓名 、作品名称
属法定许可使用,不侵权。
正版下载不侵权,属合理使用。下载盗版,侵权。
如该正版软件被规定只能安装在一台电脑上,则构成侵权;如果允许安装在多台电脑上,则不构成侵权。要具体分析
3.作为北京冬奥会的顶流,“冰墩墩”自亮相后就迅速成为焦点,每天的热搜榜上都能找到它的身影。由于“冰墩墩”的官方周边“一墩难求”,不少有才华的网友便大开脑洞、各显神通。有微博漫画博主发布手绘教程手把手教网友学画“冰墩墩”;有美食达人做了软萌Q弹、神形兼备的花馍“冰墩墩”;有边防官兵用高原冰雪制作的“冰墩墩”本墩……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若制作“冰墩墩”漫画仅为个人欣赏,符合作品合理使用情形
②将“冰墩墩”做成表情包在网上传播,若不收费则不构成侵权
③擅自生产、销售“冰墩墩”盗版产品侵犯冬奥组委会著作权
④新闻报道时如再现“冰墩墩”形象,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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