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河北邯郸初中生被害案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轩然大波,社会关注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知名刑事诉讼律师臧梵清积极介入案件,为受害人提供了法律支持,这一举动也为公众带来了一线希望。然而,对于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却迟迟未能浮出水面,这引发了广泛的猜测和舆论议论。
思考:(1)三名犯罪嫌疑人罪大恶极,为什么仍有权利聘请辩护律师呢?
(2)为什么受害人的聘请律师被称为诉讼代理人?
(3)作为当事人,公民享有哪些基本诉讼权利呢?
10.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1.课标要求:
解析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特点和程序,说明不同诉讼中的举证意识,树立证据意识。
2.教学目标
(1)理解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理解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2)了解行使诉讼权利的要求,了解法律援助制度的运用。
(3)了解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
3.教学重难点
(1)如何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重点)
(2)法律援助制度的运用(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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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提示
1. 诉讼权利如何保障?
2.公民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3.法律援助的原因、内容、适应情形、程序要求?
第一目
诉讼权利面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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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权利面面观
1、保障诉讼权利的必要性
为充分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司法机关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这些诉讼权利。
在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办理任何案件均应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因素的影响,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重要宪法原则在诉讼领域的体现。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2、公民的诉讼权利
刑事诉讼
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刑事诉讼
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
注意: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存在辩护人,辩护人只存在刑事诉讼中
①适用情况:
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②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
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实体权利是指实体法所确认的的权利,如民法中的人身权与财产权,消费者权益法中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
程序权利是指程序法所确认的权利,如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权、上诉权和辩护权、代理权、申请回避权等。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
不同点 对象不同 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设立的 是针对自诉人、被害人或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
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 ①因委托进入诉讼,
②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 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
地位不同 有独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检察院及其他个人团体的干涉 必须在委托人依法授权的范围内活动。
相 同 点 二者的主要职责:都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
知识拓展:
①回避制度含义: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这就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
②回避制度意义: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注意:
1.回避的主体是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不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等。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时,应决定延期审理。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检人(三员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上述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在民事诉讼中
在刑事诉讼中
在刑事诉讼中,除上述情形外,如果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也应当依法回避。
回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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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与赵某发生借贷纠纷,赵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