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法律
与
生活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框架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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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讲授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9.1 认识调解与仲裁
阅读课本82-84页,并找到问题答案,在书上做好标记
自主学习
1.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p82
2.调解:含义、类型 p83※※※
3.人民调解:组织及其性质、地位、要求、效力 p83※※
4.仲裁:地位、种类 p84
5.商事仲裁:含义、特点、不能仲裁的情形 p84※※※※※
第一子目
以和为贵选调解
1、多元解决纠纷的方式 P82末段
(1)多元方式
发生纠纷时,人们往往先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
无法和解时,人们还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原因:省时、省力、省钱
(2)优先选择:
相比之下,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不等于最佳
2、调解的含义和类型 P83一段
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就是调解。
(2)调解的类型 P83一段、相关链接
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
仲裁调解
诉讼调解
诉讼外调解
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
国家行政机关
仲裁机构
人民法院
(1)调解的含义: P83一段
思考:这些调解由谁来主持?
【补充】行政调解:
当事人在公安机关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下,明确利害关系,敬畏法律而自愿达成协议(签订调解协议),属于行政机关履行的诉讼外调解中的行政调解,具有省时、省力的优点。
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的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
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1)含义:
(2)要求:
(3)性质:
(4)效力:
3、人民调解 P83末段
P84相关链接 人民调解的典型 ——“枫桥经验”
“枫桥经验”是人民调解方式的典型代表,它追求“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在新时代“枫桥经验”得到新发展,形成了党领导下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和方法,有利于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保障发展。(5、作用)
★人民调解是我国民间一种非常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在国内被称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与被称为“最后一道防线”的诉讼相互对应。
【比较】各种形式的调解
调解的类型 主持者 法律效力※※※
诉讼调解 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诉讼外调解 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行政调解 国家行政机关 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不具有强制执行能力)
仲裁调解 仲裁机构 达成的调解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裁决书,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有强制执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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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子目
便捷经济选仲裁
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
2、商事仲裁 P84一段
1)含义: 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1、仲裁的种类 P84一段
适用场合
2、仲裁制度:
(1)或裁或审: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2)协议仲裁(前提):申请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3)一裁终局: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
【名词点击】:“一裁终局”
商事仲裁中,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劳动者对一裁终局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或裁或审
协议仲裁
一裁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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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事仲裁的特点 P84末段
便捷、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