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6.1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教学设计
【教材结构】
【第二单元知识结构】
【教学内容】
学生活动:观看视频并结合教材讨论回答问题
议题一:结婚为什么要进行登记?结婚有哪些法律要求?
教师总结:对学生的回答进行引导、纠正、补充形成较完整的答案
一、珍惜婚姻
1、结婚的含义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1)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2)民法典还规定了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
【知识拓展】
3、正确对待婚姻(义务)
(1)要求
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身份权),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2)态度
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4、结婚的法定条件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基于胁迫或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可撤销)
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未到法定婚龄,婚姻无效。)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
(重婚,婚姻无效)
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姻无效)
【注意】以上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缺一不可。
【相关链接】
【知识拓展】
【区分】
【既学既练】略
5、结婚登记
(1)原因
①必要性
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因此,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
②重要性
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2)结婚登记程序
①申请
申请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②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
③登记
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相关链接】
【既学既练】略
二、离婚要慎重
1、离婚自由
①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发生矛盾,但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
②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
2、离婚限制
在下列情形中,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受到一定的限制:
①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保护军婚)
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保护妇女)
【既学既练】
3、离婚的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自愿)
①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②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学生活动:观看视频并结合教材讨论回答问题
议题二:民法典为什么要设置“离婚冷静期”?这是否干涉了婚姻自由?
教师总结:对学生的回答进行引导、纠正、补充形成较完整的答案
(2)裁判离婚(诉讼离婚)
①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
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③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④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双方当事人没有上诉就生效)
【相关链接】
【相关链接】
【既学既练】略
【易混易错】
【板书设计】
原创精品资源学科网独家享有版权,侵权必究!9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