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任务八 学习活动三 跨境电商企业法律义务(课件)-《跨境电子商务基础及法律法规》(电工版)同步精品课堂
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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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内容正文:
同步精品课堂
朱琦晓主编《跨境电子商务基础与法律法规》电工版
学习任务八 跨境电商法律与规则体系
学习活动三 跨境电商企业法律义务
制作人:DLY
1
学习目标
新课引入
新课教学
师生互动
课堂练习
课堂小结
目录
学习目标
01
掌握跨境电商企业法律义务;
掌握七大法律义务;
了解代收代缴。
学习目标
新课引入
02
法律法规对跨境电商的税收、海关、商检等方面有明确规定,影响企业运营成本。
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跨境电商企业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各国法律法规对跨境电商的监管要求不尽相同,企业需了解并遵守。
法律法规对跨境电商影响
新课教学
03
2016年4月7日,海关总署明确了跨境电商企业、电商平台、物流企业等代收代缴义务人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范围。
明确法律义务和责任范围
在海关注册登记的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作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税款的代收代缴义务人。
承担七大法律义务
代收代缴义务人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涉及的法律法规
引言
申报义务主体
代收代缴义务人应如实、准确向海关申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税收征管要素,包括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税则号列、实际交易价格及相关费用等。
补充申报
为审核确定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归类、完税价格等,海关可以要求代收代缴义务人进行补充申报。
如实申报
传输电子信息
01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申报前,电子商务企业或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应如实向海关传输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
受托传输电子信息
02
进出境快件运营人、邮政企业可以受电子商务企业、支付企业委托,在书面承诺对传输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前提下,向海关传输交易、支付等电子信息。
数据信息的风险
03
电子商务企业或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向海关传输的数据信息存在不实或不准确的情况,同样可能导致申报不实的行政或刑事法律风险。
如实传输电子信息
在海关注册登记的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作为税款的代收代缴义务人,代为履行纳税义务。
代收代缴义务人,并非仅承担简单的“先收后缴”义务,而是可能被海关认定为具有“独立”的代为履行纳税义务。
对于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等代收代缴义务人而言,这意味着如果海关在商品清关后的汇总纳税、海关稽查等程序中认为之前进口的有关商品存在税号、价格等申报不实、不准确等情况,进而需要补税,则很有可能海关部门会要求代收代缴义务人直接承担补税义务。
纳税义务
独立代缴义务
补税义务
代为履行纳税
代收代缴是指由国家税法规定的代收代缴义务人,依法代收代缴纳税人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法。
代收代缴主要适用于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委托加工产品,以及从事商品经营的个体商贩和部分国营、集体商业企业向批发单位进货的情况。
*小资料——代收代缴
适用情况
代收代缴定义
汇总征税
海关对满足监管规定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时段汇总计征税款,代收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向海关提交足额有效的税款担保。
税款担保
为确保国家税收安全,代收代缴义务人有义务依据其进出口量事先向海关部门提交相应的税款担保。担保可采用保证金形式,也可采用商业银行出具的保函形式。
放行手续
货物实际通关时,海关暂不打印税单征税,而是在扣除与应缴税款相应金额的信用额度后,即可办理商品放行手续。代收代缴义务人在放行后一定期限内向海关办理汇总纳税手续。
保证金/保函
汇总征税对于从事一般贸易业务的进出口企业来说并不陌生,在该按时段汇总征税模式下,海关由原来的“先税后放”变为现行的“先放后税,汇总缴税”。
汇总纳税情况下的交保
电子商务企业应当对购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订购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并向海关提供由国家主管部门认证的身份有效信息。
核实订购人身份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无法提供或无法核实订购人身份信息的,订购人与支付人应当为同一人。换言之,在电子商务企业经适当努力无法核实订购人身份信息的情况下,法律规定默认支付人为订购人,这一规定对电子商务企业可以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订购人与支付人同一人
核实订购人的身份信息
电商企业和其他主体有义务配合海关查验,确保进出口商品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配合查验
在实施查验时,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监管场所经营人、仓储企业应提供便利,配合海关工作。
提供便利
配合海关查验
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物流企业、监管场所经营人、仓储企业发现涉嫌违规或走私行为的,应当及时、主动报告海关。
报告违规行为
海关在查验时,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监管场所经营人、仓储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便利,配合海关查验。
配合查验义务
主动报告违规或走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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