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课题
重整、和解与破产清算
课时
2课时(90 min)
教学目标
知识技能目标:
(1)掌握重整的概念、申请、时间,了解重整计划的制订、批准和执行
(2)掌握和解的概念和申请,了解和解协议的通过和效力
(3)了解破产宣告、破产财产的分配,以及破产程序的终结
(4)能够正确分析并解决企业重整、和解程序中遇到的问题,对破产财产进行合理分配
素质目标:
树立以人为本、保护各类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法治理念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重整、和解的概念,破产的宣告和财产的分配
教学难点:正确分析并解决企业重整、和解程序中遇到的问题,对破产财产进行合理分配
教学方法
案例分析法、问答法、讨论法、讲授法、课堂实践法
教学用具
电脑、投影仪、多媒体课件、教材、文旌课堂APP
教学设计
第1节课:考勤(2 min)→案例导入(8 min)→传授新知(25 min)→课堂讨论(10 min)
第2节课:问题导入(5 min)→传授新知(20 min)→课堂实训(15 min)→课堂小结(3 min)→作业布置(2 min)
教学过程
主要教学内容及步骤
设计意图
第一节课
考勤
(2 min)
【教师】使用文旌课堂APP进行签到
【学生】按照老师要求签到
培养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掌握学生的出勤情况
案例导入
(8 min)
【教师】讲解案例“破产企业”(详见教材),并提出问题:
(1)对于甲公司待偿还的债务,应如何进行清偿?
(2)在人民法院宣告甲公司破产前,甲公司还可以采取哪些挽救措施?
【学生】思考、举手回答
通过案例导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进而引出新知
传授新知
(25 min)
【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并引入新知,讲解重整与和解的相关知识
一、重整
(一)重整的概念
重整,是指当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不立即对其进行破产清算,而是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由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制订债务人重整计划,使债务人继续营业,并在一定期限内清偿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制度。
重整通过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使之解决无法还债的问题,对陷入困境的企业进行从产权、资本结构到内部管理、经营战略等多方面的调整和变更,使之恢复经营,使债务人、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更好的维护。
(二)重整申请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三)重整期间
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
(1)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2)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
(3)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4)债务人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在重整期间要求取回的,应当符合事先约定的条件。
(5)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6)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
✈【敲黑板】
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① 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
② 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
③ 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四)重整计划的制订和批准
1.重整计划的制订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 债务人的经营方案;② 债权分类;③ 债权调整方案;④ 债权受偿方案;⑤ 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⑥ 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⑦ 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2.重整计划的批准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债权人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①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②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③ 债务人所欠税款;④ 普通债权。
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
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10日内,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