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课题
合同的基本规定
课时
2课时(90 min)
教学目标
知识技能目标:
(1)了解合同的概念、分类、内容、订立、成立和效力
(2)熟悉合同的履行、担保、变更和转让
(3)了解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和违约责任
素质目标:
正确认识合同法律制度,树立诚信原则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合同的概念、分类、内容
教学难点: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和违约责任
教学方法
案例分析法、问答法、讨论法、讲授法、课堂实践法
教学用具
电脑、投影仪、多媒体课件、教材、文旌课堂APP
教学设计
第1节课:考勤(2 min)→案例导入(8 min)→传授新知(25 min)→课堂讨论(10 min)
第2节课:问题导入(5 min)→传授新知(20 min)→课堂实训(15 min)→课堂小结(3 min)→作业布置(2 min)
教学过程
主要教学内容及步骤
设计意图
第一节课
考勤
(2 min)
【教师】使用文旌课堂APP进行签到
【学生】按照老师要求签到
培养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掌握学生的出勤情况
案例导入
(8 min)
【教师】讲解案例“未按约定履行合同”(详见教材),并提出问题:
(1)甲公司与乙工厂的买卖合同何时成立?
(2)甲公司是否有权中止交货并要求乙工厂先行付款或提供担保?
(3)若甲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工厂是否有权要求甲公司同时支付违约金和双倍返还定金?
【学生】思考、举手回答
通过案例导入,激发学生对合同的思考,进而引出新知
传授新知
(28 min)
【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并引入新知,讲解合同的概念、分类、内容、订立、成立和效力等知识
一、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一)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小贴士】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项目介绍的合同法律制度。
(二)合同的分类
1.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按照法律法规是否对其名称作出明确规定,合同可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教师】提出问题
什么是有名合同?
✈【学生】聆听、思考、主动回答问题
✈【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
(1)有名合同,也称典型合同,是指由法律作出规定并赋予一个特定名称的合同。例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仓储合同、保管合同、借款合同等都是有名合同。
(2)无名合同,也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尚未规定有明确名称与规则的合同。无名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范或社会公共利益,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2.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按照是否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合同可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1)诺成合同,是指除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合同即告成立,不须具备其他形式和手续,也无须以标的物的交付为成立要件的合同。
(2)实践合同,是指除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常见的实践合同有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定金合同。
3.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
按照法律法规是否特别要求具备特定形式和手续,合同可分为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
(1)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2)非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4.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按照双方是否互负义务,合同可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1)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合同。例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保险合同等均为双务合同。
(2)单务合同,是指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另一方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合同、保证合同等。
5.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按照当事人权利的获得是否支付代价(包括金钱、财产、劳务),合同可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1)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从合同中得到权利或利益需要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
(2)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给付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无须支付任何报酬的合同,如赠与合同。
6.主合同和从合同
按照合同是否具有从属性,合同可分为主合同和从合同。
二、合同的内容
合同的内容即合同的条款,是对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具体规定。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①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② 标的;③ 数量;④ 质量;⑤ 价款或者报酬;⑥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⑦ 违约责任;⑧ 解决争议的方法。
✈【敲黑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①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②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三、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订立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合意的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