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课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教案)《经济法基础》(江苏大学出版社)
202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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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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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 学段 | 中职 |
| 学科 | 职教专业课 |
| 课程 | 经济法律法规 |
| 教材版本 | - |
| 年级 | - |
| 章节 | - |
| 类型 | 教案 |
| 知识点 | 合同法律制度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新授课 |
| 学年 | 2024-2025 |
| 地区(省份) | 江苏省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DOCX |
| 文件大小 | 310 KB |
| 发布时间 | 2024-03-24 |
| 更新时间 | 2024-03-24 |
| 作者 | 匿名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4-03-24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44076471.html |
| 价格 | 0.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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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课题
第三课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课时
2课时(90 min)
教学目标
知识技能目标:
(1)了解非全日制用工合同、集体合同、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的变更。
(2)掌握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3)能够识别各类就业陷阱,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能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素质目标:
(1)能够识别各类就业陷阱,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能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遵守职业规范、法律法规,培养良好的职业品德,强化维权意识。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非全日制用工合同、集体合同、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的变更.
教学难点:识别各类就业陷阱,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教学方法
案例分析法、问答法、讨论法、讲授法、课堂实践法
教学用具
电脑、投影仪、多媒体课件、教材、文旌课堂APP
教学设计
第1节课:考勤(2 min)→案例导入(5 min)→传授新知(28 min)→课堂讨论(10 min)
第2节课:问题导入(5 min)→传授新知(20 min)→课堂实训(15 min)→课堂小结(3 min)→作业布置(2 min)
教学过程
主要教学内容及步骤
设计意图
第一节课
考勤
(2 min)
【教师】使用文旌课堂APP进行签到
【学生】按照老师要求签到
培养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掌握学生的出勤情况
案例导入
(5 min)
【教师】讲解案例“劳动合同”(详见教材),并提出问题:
(1)如果小敏向现在所在的单位提出辞职,是否需要承担违约金,为什么?
(2)小敏与现在所在的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哪些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学生】思考、举手回答
通过案例导入,激发学生对劳动合同的思考,进而引出新知
传授新知
(28 min)
【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并引入新知,讲解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相关知识
✈【教师】提出问题
什么是劳动合同?
✈【学生】聆听、思考、主动回答问题
✈【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原则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相互选择与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内容,从而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
1.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
主体
资格要求
用人
单位
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者
劳动者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可以依国家有关规定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且应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其他单位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
主体
义务
劳动者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如专业能力、学历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用人
单位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敲黑板】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期限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期限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 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
✈【教师】提出问题:
2021年6月5日,张某到甲公司工作。6月8日甲公司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2021年6月9日起至2023年6月8日止,每月20日发放工资。
思考:甲公司与张某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是何时?
✈【学生】聆听、思考、主动回答问题
✈【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四)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案表规定处理。
自用工之日起未订立合同的时间
处理规定
1个月内
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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