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课 认识财产清查与运用财产清查的具体方法(教案)《会计基础》(江苏大学出版社)
202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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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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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 学段 | 中职 |
| 学科 | 职教专业课 |
| 课程 | 基础会计 |
| 教材版本 | - |
| 年级 | 高一 |
| 章节 | - |
| 类型 | 教案 |
| 知识点 | 财产清查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新授课 |
| 学年 | 2024-2025 |
| 地区(省份) | 江苏省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DOCX |
| 文件大小 | 41 KB |
| 发布时间 | 2024-03-24 |
| 更新时间 | 2024-03-24 |
| 作者 | 匿名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4-03-24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44072380.html |
| 价格 | 0.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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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课题
第21课 认识财产清查与运用财产清查的具体方法
课时
2课时(90 min)
教学目标
知识技能目标:
(1)了解财产清查的概念、原因和种类
(2)熟悉财产清查的一般程序和各类财产清查的方法
(3)掌握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
(4)能够按照银行存款清查的步骤进行账证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素质目标:
通过对财产清查的学习,会计人员应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遵纪守法、公私分明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财产清查的一般程序,各类财产清查的方法
教学难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
教学方法
案例分析法、问答法、讨论法、讲授法
教学用具
电脑、投影仪、多媒体课件、教材、文旌课堂APP
教学设计
第1节课:考勤(2 min)→互动导入(5 min)→传授新知(28 min)→课堂讨论(10 min)
第2节课:问题导入(3 min)→传授新知(27 min)→课堂实训(10 min)→课堂小结(3 min)→作业布置(2 min)
教学过程
主要教学内容及步骤
设计意图
第一节课
考勤
(2 min)
【教师】使用文旌课堂APP进行签到
【学生】按照老师要求签到
培养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掌握学生的出勤情况
互动导入
(5 min)
【教师】提出问题
你认为财产清查是清查财务账目吗?
【学生】思考、举手回答
通过互动导入的方法,引导学生主动思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传授新知
(28 min)
【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并引入新知,讲解财产清查的概念、原因、种类和一般程序等相关知识
一、财产清查的概念和原因
(一)财产清查的概念
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往来款项等财产物资进行盘点或核对,确定其实存数,查明账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其中,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包括存货和固定资产等;往来款项包括应收、应付款项和预收、预付款项等。
(二)财产清查的原因
✈【教师】提出问题
为什么要进行财产清查?
✈【学生】聆听、思考、主动回答问题
✈【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并讲解新知
账实不符是财产清查的主要原因。
✈【教师】提出问题
为什么会出现账实不符?
✈【学生】聆听、思考、主动回答问题
✈【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并讲解新知
致使账实不符的情况,一般可归纳为以下几种。
(1)各项财产物资在收发过程中,计量、检验等不准确而造成品种、数量或质量上的差错,从而使账簿发生错记、漏记和重记等情况。
(2)各项财产物资在保管过程中,由于其物理、化学性质等方面的原因,在数量上发生了自然增减变化。
(3)在财产物资增减变动中,手续不齐或计算、登记上发生错误。
(4)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员失职,不法分子营私舞弊、贪污盗窃等造成财产物资损失、短缺等。
(5)自然灾害等造成的非常损失。
(6)未达账项引起账账、账实不符等。
二、财产清查的种类
✈【教师】提出问题
财产清查有哪些分类标准?
✈【学生】聆听、思考、主动回答问题
✈【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并讲解新知
财产清查可以按照清查范围、清查的时间和清查的执行系统进行分类。
(一)按照清查范围分类
1.全面清查
全面清查,是指对所有的财产进行全面的盘点和核对。需要进行全面清查的情况通常有。
(1)年终决算前。
(2)在合并、撤销或改变隶属关系前。
(3)中外合资、国内合资前。
(4)股份制改制前。
(5)开展全面的资产评估、清产核资前。
(6)单位主要领导调离工作前等。
2.局部清查
局部清查,是指根据需要只对部分财产进行盘点和核对。局部清查的范围和对象,应根据业务需要和相关具体情况而定。
(1)对于库存现金,每日终了,应由出纳人员进行清点核对。
(2)对于银行存款,每月至少应与银行核对一次。
(3)对于贵重财产物资,每月都要进行清查盘点。
(4)对于债权、债务,应每年至少核对一至两次。
(5)对于流动性较大的财产物资,如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应根据需要随时轮流盘点或重点抽查。
(二)按照清查的时间分类
✈【教师】提出问题
按照清查时间能够分为哪些种类?
✈【学生】聆听、思考、主动回答问题
✈【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并讲解新知
1.定期清查
定期清查,是指按照预先计划安排的时间对财产进行的盘点和核对。定期清查一般在年末、季末和月末进行。定期清查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
2.不定期清查
不定期清查,是指事前不规定清查日期,而是根据特殊需要临时进行的盘点和核对。不定期清查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主要在以下情况下进行。
(1)财产物资、库存现金更换保管人员时,要对有关人员保管的财产物资、库存现金进行清查。
(2)发生自然灾害和意外损失时,要对受损失的财产物资进行清查。
(3)上级主管、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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