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汉兴,接秦之敝,诸侯并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天下既定,民亡盖臧,自天子不能具醇驷,而将相或乘牛车。
——《汉书·食货志》
大城名都散亡,户口可得而数十二三。
——《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
黄老之学兼容并包,认为“贵清静而民自定”。主张君主治国“无为而治”,掌握政治要领即可,不要作过多的干涉。
——《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
黄老政治最主要的特点是清静无为,主要内容是劝课农桑、轻徭薄赋、减免苛刑、节约皇室与国家开支、少修土木工程等。这些措施无疑对恢复社会经济和安定人民生活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刘泽华主编《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
文景之治首先表现在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上。文帝多次颁布诏令,劝课农桑,鼓励发展生产。把田租由高祖时的什五税一改为三十税一,第二年又全免田租。直到景帝时才恢复了三十税一。文帝还把算赋(人头税)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20钱减为40钱,把原来丁壮每年服徭役一月改为三年服徭役一月。
文景之治的另一方面是政治比较清明。文帝鼓励大臣进谏议政。廷尉张释之多次依据法律顶撞皇帝,文帝不以为忤,反而能够始终委以重任。文帝废除了以言论治罪的“诽谤妖言法”和株连家族的“相坐法”,还废除了摧残肢体的肉刑制度。用法宽简,在历史上是少有的。
——摘编自张岂之主编《中国历史十五讲》
汉兴七十年间,国家无事,非遇水旱之灾,则人给家足,都鄙廪庾皆满,而府库余货财。京师之钱累钜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众庶街巷有马,阡陌之间成群。故人人自爱而重犯法,先行谊而绌耻辱焉。
——《史记•平准书》
海内殷富,兴于礼义,断狱数百,几致刑措。
—— 《汉书·文帝纪》
郡
县
制
分封制
(吴王刘)濞之初封,王三郡五十三城。会孝惠高后时,天下初定,郡国诸侯各务自拊循(抚慰)其民。
吴有豫章郡铜山,乃招致天下亡命者盗铸钱。又有海盐之饶。不赋于民,而国用足。如是者三四十年,国力既盈,遂生他意。
地方三千里,精兵可具五十万。
又如梁孝王招延四方豪杰,游说之士毕至,富商大贾,则因其富厚,交通王侯。亡命游侠之徒,诸侯王亦往往招致养匿,相结为奸。
——摘编自钱穆《秦汉史》
前154年,吴、楚、赵、胶东、胶西、淄川、济南七国叛乱
“今诸侯子弟或十数,而适嗣代立,余虽骨肉,无尺地之封,则仁孝之道不宣。愿陛下令诸侯得推恩分子弟,以地侯之。彼人人喜得所愿,上以德施,实分其国。必稍自销弱矣。”于是上从其计。
——《汉书·主父偃传》
前127~123,封侯的数目多达121人;前116~前87,又有44人封侯,甚至一日之内竟有24人同时封侯。
汉初,诸侯王拥有很大的封地,诸侯王死后,由嫡长子继承王位,并承袭所有封地。
汉武帝时,规定诸侯王死后,必须把土地分封给所有子弟,令王国的领土分裂。
西汉初年郡国形势
朝廷
郡
郡
朝廷
王国
郡
王国
平“七国之乱”前
平“七国之乱”后
御史大夫
太 尉
九 卿
外朝
皇帝
(禁中、宫禁)
丞
相
皇帝
尚衣
尚食
尚冠
尚席
尚浴
尚书
丞相
户曹:祭祀农桑
奏曹:政府奏章
法曹:邮驿科程(交通)
西曹:府吏署用
东曹:主两千石官吏迁除
尉曹:运输
贼曹:盗贼
决曹:罪法
兵曹:兵役
金曹:货币盐铁
仓曹:仓谷
黄阁:总务主任
词曹:民事法律诉讼
相权的膨胀
西汉前期,丞相位尊权重,礼遇殊隆。丞相要进见,皇帝要起座;丞相生病,皇帝要亲临问候。皇帝的诏命,丞相认为不妥的,可以据理力争,也可拒绝执行。吕后曾想封吕氏兄弟为王,丞相王陵就当面抵制,力言“不可”。汉景帝欲封皇后之兄王信为侯,丞相周亚夫坚决反对,说:“高皇帝约:‘非刘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不如约,天下共击之。’今信虽皇后兄,无功,侯之,非约也。”汉景帝“默然而沮”。
皇 帝
亲卫武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