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中考复习 法律知识梳理
考点一 增强法律观念 依法保护自己
板块一:增强法律意识 依法保护自己
1.法律的特征
①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制定和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的两种基本形式。(产生方式)
②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实施手段)
③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调整对象和范围)
2.法律的作用
①法律规范着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保护着我们的生活。
②法律规定我们的权利和义务,为我们评判、预测自己和他人的行为提供了准绳,指引、教育人向善。
③法律通过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3.未成年人为什么需要特殊保护?
① 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较弱;
②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和不法侵害;
③未成年人的生存和发展事关人类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应有之义。
★4.我国怎样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护?
①我国通过法律给予未成年人特殊关爱和保护。我国宪法和婚姻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都对保护未成年人作出了特别规定。
②通过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四道防线,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有效机制。
(特别提示:社会保护是指国家、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对未社会成年人实施的保护。
司法保护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司法行政部门在内的广义上的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保护实施的专门保护。
四大保护的区分:看实施主体。A、家庭保护:实施主体是父母或其他监护人。B、学校保护:实施主体是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C、社会保护:实施主体是国家社会团体、业事业组织及其他组织和个人。D、司法保护:实施主体是国家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
例如:国家机关下发文件要求学校开展某些活动,这属于社会保护。学校自己开展某些活动,这属于学校保护。)
5.面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我们的态度是怎样的?
①珍惜自己的权利, ②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③尊重和维护他人的权利, ④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
板块二:做守法的公民
6.违法行为的分类:
温馨提示;判断违法行为类型的技巧
一看所违反的法律: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直接得出结论;
二看承担的法律责任:如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判刑、罚款等--直接得出结论
三看典型行为:如,扰乱公共秩序--参考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7. 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区别:①一般违法行为违反的是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对社会的危害较小,应受行政制裁或承担民事责任。
②犯罪行为违反的是刑法,对社会的危害较大,应受到刑罚处罚。
联系:①一般违法和犯罪都不同程度地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都具有社会危害性,都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②一般违法与犯罪虽然有着严格的界限,但二者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若不及时改正,任其发展下去,就可能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
8.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严重社会危害性(最本质特征)、刑事违法性(法律标志)、应受刑罚处罚性(必然法律后果)。
刑罚分为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9.如何防范一般违法行为?(如何做遵章守法的公民?)
①我们要认识一般违法行为的危害,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②在社会生活中,我们要分清是非,增强守法观念,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法律规定。
③在社会交往中,我们要依法从事民事活动,积极防范民事侵权行为和合同违约行为,既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又要尊重他人的权益,促进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④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观念。
⑤做到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10.怎样预防违法犯罪?
(1)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2)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
(3)我们应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
(4)我们要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11.当我们遇到侵害时,应如何依法求助?
(1)我们可以通过法律服务机构来维护合法权益。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
(2)受到非法侵害,可以寻求国家的法律救济。我们可以依法到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中的任何一个机关控告、举报。
(3)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是处理纠纷、应对侵害最正规、最权威的手段,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后屏障。诉讼通常分为三种类型: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