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一框 家和万事兴
(一)父母那些事儿
——育小职责大
内容:父母关系、子女关系、夫妻关系、兄弟姐妹关系……
法律表现:权利义务关系
请问:这些亲属关系在法律上表现为什么关系?
例如,对父母的要求:只生不养违法,只生养不教育违法,虐待子女更担责。
法律依据: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
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
P43相关链接1: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共五章79条,分为一般规定、结婚、家庭关系、离婚、收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既调整夫妻关系,也调整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关系。
1.家庭中的亲属关系
案例一:中学生小飞在学校与同学打架,把同学打伤,需要赔偿1万元的医疗费。小飞的父母以事情发生在学校为由拒绝赔偿。
案例二:父母离婚后,小芙跟随母亲生活。父亲一直希望探望小芙,但母亲以父亲探望不利于自己管教孩子为由予以拒绝。母亲要求父亲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父亲则以母亲长期阻止他探望孩子为由拒绝支付。
思考: 上述案例中家长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案例一不成立。原因: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父母的义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未成年女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该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无过错责任)本案中学校也有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过错推定责任)
案例二小芙父母的理由均无法成立。
原因:离婚之后,不直接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小芙的母亲不能以父亲探望不利于自己管教孩子为由予以拒绝。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力和义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提示
(1) 抚养义务:(三不得)
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
(2) 教育义务:
①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
②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③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父母应当让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拓展】关于抚养的情况: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以下情况除外:①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②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③子女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3) 监护职责(义务):
①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②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1.假如父母离婚,还需要履行对子女的义务吗?
2.假如父母死亡,未成年人由谁来监护?
思考:
P43相关链接2: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P43相关链接3: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家庭成员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当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姐)
(1)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2)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知识拓展】
①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
②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3.父母对子女的权利 :
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下列行为符合父母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的是( )
①父母限制未成年子女与其他同学交往
②父母要求未成年子女不要随意到医院看望因传染病住院的同学
③父母教育未成年子女不要与任何外人说话
④父母要求未成年子女将其参加电视剧演出获得的报酬交给他们保管
A.①② B.③④ C.②④ D.①③
C
针对训练
(二)子女那些事儿
——敬老是义务
案例:刘红和杨斌是一对老年夫妻,家住山东。女儿小丽在深圳一家互联网公司,儿子小铭则去了美国打拼。他们工作繁忙,一年才有机会回家一次,而前些年因为疫情,小铭接连几年都没有回家.......杨斌身体抱恙,希望子女多来关心自己。
小丽和小明对父亲应该尽到什么义务?面对父亲生病,具体应该怎么做?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两个要求”):
(1)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
(2)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