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二中学课堂导学案 年级:高二 科目:政治 使用日期: 主备人:
课题名称(新授课/复习课/习题课)
班级: 姓名: 小组:
【学习目标】
1. 让学生理解公民享有的基本诉讼权利
2. 让学生理解法律援助的含义、原因
3. 让学生理解法律援助制度的内容及要求
【重、难点】
1.公民享有哪些基本诉讼权利。
2.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内容、要求,法律援助的目的、范围。
【课堂导入】
视频导入《关注江歌案二审宣判》
从”江歌母亲诉刘鑫生命侵权纠纷案说起“
【自主学习】
请认真阅读课本P88-P91内容,思考以下问题(3分钟):
1.本课有哪些知识点?
2.哪些是重点?
3.你有哪些困惑或不理解的?
【自主检测】
请认真阅读课本第P88-91,思考以下问题,并用笔勾画出关键字、词、句,4分钟后比谁能准确作答。
1.阅读课本P88第1段,为什么要保障公民诉讼的权利?
2.阅读课本P89,概括当事人享有哪些基本诉讼权利?
3.阅读课本P89第1段及相关链接1,为什么当事人要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什么?什么是诉讼代理人?什么是辩护人?
4.阅读课本P89第2段及相关链接2,什么是回避制度?回避制度的作用是什么?哪些情形应当回避?
5.阅读课本P89第3段及相关链接3,上诉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公民对一审判决不服的任何时期都可以提起上诉吗?民事、行政、刑事诉讼的上诉期限是什么?
6.阅读课本P90第1段及相关链接,法律援助制度的必要性是什么?法律援助制度的内容是什么?什么是法律援助?
7.阅读课本P91第1段,法律援助适应情形(申请)有哪些?
8.阅读课本P91第2段,法律援助的程序是什么?
【合作探究】
情景一:以案说法—江歌母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
议学任务一: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属于何种类型的诉讼?
【提示】: “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属于民事诉讼。
议学任务二:被告刘鑫是否享有诉讼权利?请说明理由。
【提示】:我国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障(P88):
议学任务三:本案中诉讼当事人行使了哪些诉讼权利?
【提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P89):
议学任务四:2022年爆火的法治题材电视剧《底线》中的穆子琪案是一江歌为原型的翻拍,剧中一方的代理律师以法官是其前女友为由申请回避,该主审法官是否需要回避?请说明理由。
【提示】:回避的情形:
议学任务五: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请问刘鑫在1月30日提出上诉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
【注意】:上诉期限
情景二:走近法律先锋黄乐平--坚持公义,深耕冰点
【镜头一】:义助残弱,仁德所尚
议学任务六: 思考义联存在的意义?
【镜头二】: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议学任务七:黄乐平律师为何不收钱还往里搭钱?
【小组展示、教师精讲点拨】
1、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区别
(1)对象不同:辩护人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设立的;诉讼代理人是针对自诉人、被害人或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
(2)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辩护人除了因委托进入诉讼,还可以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诉讼代理人是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的。
(3)地位不同:辩护人有独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检察院及其他个人团体的干涉;诉讼代理人必须在委托人依法授权的范围内活动。
2、【知识拓展】:哪些人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注意: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委托诉讼代理人。只有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才能委托诉讼代理人
3、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4、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必要性: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二):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意义:该制度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3)那么在诉讼中哪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