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第六章 导旅人员管法律制度(课件)- 《旅游法律与法规(第三版)》同步教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2024-03-21
| 27页
| 35人阅读
| 1人下载
普通

内容正文:

旅游法律与法规 (第三版) 第六章 导旅人员管法律制度 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 ·了解正式导游员与临时导游员的区别,导游员等级考核制度、计分管理制度和导游员年审制度。 ·理解导游员的概念、导游资格证书和导游证书的关系。 ·掌握导游员的分类、导游证领取的条件和程序、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能力目标: ·能说明导游资格证和导游证的关系; ·能明晰导游员的权利与义务; ·能践行导游员等级考核管理制度、计分管理制度和年审管理制度的规定; ·能结合导游员的权利义务和管理制度,分析相关案例。 第一节 导游人员概述 一、导游人员的概念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导游人员,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一)导游人员是指依照《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的人员 (二)导游人员必须接受旅行社的委派 (三)导游人员是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服务的人员 二、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依据我国《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一)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必须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的学历 (三)必须身体健康 (四)必须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导游证管理制度 (一)导游证的领取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人事导游活动,必须取得导游证。” (1)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的人员。 (2)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的人员。 (二)导游证的分类 1.正式导游证 正式导游证,亦即导游证。它是指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并合格,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导游证。 2.临时导游证 所谓临时导游证,是指具有特定语种语言能力的人员,虽未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但因旅行社需要聘请其临时从事导游活动,由旅行社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的导游证。 (三)不得颁发导游证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颁发导游证: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患有传染性疾病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 四、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与导游证 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与导游证的区别在于: (一)性质不同 (二)颁证机构不同 (三)领取程序不同 (四)作用不同 (五)期限不同 第二节 导游人员等级考核制度 一、导游人员等级考核制度 (一)导游人员等级考核的划分及适用范围 导游人员等级分为两个系列、四个等级。 (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法 (1)特级导游员的考核评定,采取以评审考核为主、考试为辅的方式。 (2)高级导游员的考核评定,采取考试、考核和评审结合的方式。 (3)中级导游员的考核评定,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4)初级导游员的考核评定,采取考核方式。 (三)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的组织管理 国家旅游局组织设立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 参加省部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导游技能大赛获得最佳名次的导游人员,报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批准后,可晋升一级导游人员等级。一人多次获奖只能晋一次,晋升的最高等级为高级。 导游员等级证书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制作并核发。 导游员等级证书由国家旅游局统一编号。 二、导游员职业等级标准 (一)初级导游员等级标准 (1)知识要求。 (2)技能要求。 (3)业绩要求。 (5)资历要求。 (4)学历要求。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后工作满一年。 (二)中级导游员等级标准 (1)知识要求。 (2)技能要求。 (3)业绩要求。 (4)学历要求。 (5)资历要求。取得初级导游员资格2年以上。 (三)高级导游员等级标准 (1)知识要求。 (2)技能要求。 (3)业绩要求。 (4)学历要求。与中级导游员的学历要求相同。 (5)资历要求。取得中级导游员资格4年以上。 (四)特级导游员等级标准 (1)知识要求。 (2)技能要求。 (3)业绩要求。 (4)学历要求。学历要求与高级导游员相同。 (5)资历要求。取得高级导游员资格5年以上。 第三节 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概述 导游人员的法律权利,是指导游人员依法享有的权能或利益。这种权能或利益表现为导游人员可以自己作出一定行为,也可以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 导游人员的义务是指导游人员依法承担的必须履行的责任,如《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佩戴导游证”,这就是法规要求导游人员必须作出的行为。 二、导游人员的权利 (一)导游人员享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权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其人格尊严应当受到尊重,其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导游

资源预览图

06第六章  导旅人员管法律制度(课件)- 《旅游法律与法规(第三版)》同步教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1
06第六章  导旅人员管法律制度(课件)- 《旅游法律与法规(第三版)》同步教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2
06第六章  导旅人员管法律制度(课件)- 《旅游法律与法规(第三版)》同步教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3
06第六章  导旅人员管法律制度(课件)- 《旅游法律与法规(第三版)》同步教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4
06第六章  导旅人员管法律制度(课件)- 《旅游法律与法规(第三版)》同步教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5
06第六章  导旅人员管法律制度(课件)- 《旅游法律与法规(第三版)》同步教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6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