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导入新课
法律
与
生活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民法
劳动法
诉讼法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请同学们阅读教材2至5页,思考:
1、我们为什么要学习民法?
2、我国民法典有什么重大意义?
3、什么是民事法律关系?包含哪些要素?
4、为什么要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
1、民法的作用
民法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或缺,无论是衣食住行、生老死,还是就业创业,无一不需要民法的规范。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人就是整个国家”。 ——孟德斯鸠
为什么说民法是“慈母般”的?
民法保障了一个人“从摇篮到坟墓”全过程的权利。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2、我国民法典的意义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它包含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1)主体
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自然人根据其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明确几个问题
特别法人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以及机关法人等。
明确几个问题
13岁的小政用压岁钱在商城买了一台价值200元的游戏机,妈妈发现后想退货退款被拒绝。
①可以独立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②进行的纯获利行为有效,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
7岁的小政用妈妈手机中的压岁钱给主播打赏了2万元,被妈妈发现后追回其打赏款。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②实施纯获利益法律行为无效。
25岁的小政用压岁钱付了一套房子的首付,妈妈发现后不同意,但是没有办法干预......
注意: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行为。
例题1:九岁的王某代表学校参加全国少儿书画大赛,获全国一等奖,奖金5000元。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这笔奖金应归( )
A. 学校所有 B.王某和学校共同所有
C. 王某所有 D. 王某的监护人所有
C
例题2:李思从小极富音乐天赋,17周岁就以演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深得长辈喜爱,曾经常接受馈赠,7周岁时受赠口琴一个,10周岁时受赠小提琴一把,15周岁时受赠名贵钢琴一架。下列对李思的行为能力及受赠行为的效力的判断正确的是( )
①受赠口琴行为无效,因为当时李思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受赠小提琴行为无效,因为其与李思当时的年龄、智力不相适应
③受赠小提琴行为有效,因为其与李思当时的年龄、智力相适应
④在本案例中,李思自始至终都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B
明确几个问题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
2)客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例如,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所有权关系 物
债权关系 行为
知识产权关系 智力成果、商业标记。(专利、著作)
人身关系 人身利益
判断:
①甲对所购得商品的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商品
②甲从乙处借款1万元的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货币
③甲假冒乙的商标的侵权关系的客体是该商标
④甲散布乙整容谣言的侵权关系的客体是隐私利益
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在甲从乙处借款1万元的债权关系中,甲的权利和乙的义务都指向乙的还钱行为,甲的义务和乙的权利都指向甲要出借货币的行为,②错误。
在甲散布乙整容谣言的侵权关系中,谣言不是真实的,未涉及隐私,这一侵权关系的客体是名誉利益,④错误。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