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第二框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考纲考情/思维体系/核心考点/易错易混/典题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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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核心素养
02
政治认同
01
科学精神
把法律的权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统一起来。
结合具体的交通事故案例、医疗纠纷案例或人身伤害案例,理解侵权责任的一般条件和特殊情形。明确作品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使用的条件
04
法治意识
树立法治意识,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不动产权利人在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同时,应该注意到相邻方的合法权利
04
公共参与
正确处理复杂的利益关系,用法律的手段处理各种纠纷,维护社会安定。有限制地行使民事权利。
第一单元知识体系
认真对待民事权得与义务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线
民事权力与民事义务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生命健康俱可贵
姓名肖像受保护
名誉隐私不可侵
保障各类物权
定分止争 所有权
尊重知识产权
物尽其用他物权
保护创作著作权
激励创新专利权
点石成金商标权
订立合同学问大
一诺千金重在履行
有约必守
违约必责
言而有信违约有责
生活离不开合同
要约承诺订合同
立字有据更可靠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民事权利有限制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权利行为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违约方应付出的代价
对守约方给予的无法说明
内容
表现
原因
人身权
知识产权
对守约方给予的无法说明
民事权利有限制
权利行使注意界限
实质
类型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正确处理
原因
要求
原则
依据
责任
第四课知识体系
侵权责任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构成要件
原因
诉讼时效
侵权行为
特殊情形
承担方式
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
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损害
因果关系
行为人的过错
无过错责任
过错推定
保护权利
限制权利
相反相成
4
考点
考点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01
02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走进高考
(2023浙江1月考27)某私立高中招聘的语文教师万河,出版《蓓蕾诗选》时采用了自己所教学生小童的两首诗歌。小童认为万老师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学校因此解除与万河的劳动合同。万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因两起案件相互牵连,法院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
②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③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
④若万河在《蓓蕾诗选》中指明作者小童和作品出处,则构成作品的合理使用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解析】①:这是两起不同的民事诉讼,适应的法律不同,法院不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①错误。
②: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②正确。
③: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③正确。
④:如果万河是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则属于合理作用,但题中万河的行为属于商业性质,即使指明作者和出处,也构成侵权,④错误。
C
考点二知识体系
违约方应付出的代价
对守约方给予的无法说明
民事权利有限制
权利行使注意界限
实质
类型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内容
表现
原因
人身权
知识产权
对守约方给予的无法说明
正确处理
原因
要求
原则
依据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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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权利的限制
1、权利界限
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遵循诚信原则;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
越界了!
一、民事权利的限制
2、民法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
⑴对名誉权(人身权)设定的界限:
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②这些行为是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
一、民事权利的限制
2、民法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
⑵对著作权的限制
①作品的合理使用
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这篇文章写得真好,我抄下来,好好学学。
写得太好了,我要能写出就好了,对了,我把这篇文章换上我的名子发表不就行了!我可真聪明!
一、民事权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