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反校园欺凌主题班会教案
一、教学目标
1.使学生认识到欺凌行为的危害性和不良后果,树立拒绝欺凌的意识。
2. 引导学生学会尊重他人,培养同理心,增强人际交往能力。
3.通过具体案例分析,提高学生辨别欺凌行为及应对欺凌的能力。
4.倡导善良行为,鼓励学生参与构建友善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教学重点和难点
重点:帮助学生认识欺凌行为,掌握预防和应对欺凌的方法。
难点:引导学生从内心深处拒绝欺凌,并积极践行友善行为。
三、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通过播放欺凌事件的视频片段或展示相关新闻报道,引起学生的关注和思考。
案例一:2024年3月10日,邯郸市肥乡区初一学生王某某被三名同学杀害。
案例二:2024年3月16日,在校大学生洪某旺(男,22岁)、马某超(男,22岁)等7人到湘南实验中学进行招生宣传,其间在校门外与该校学生张某(男,15岁)因言语琐事发生冲突。之后洪某旺、马某超等人持细铁棍冲进学校对张某等人进行追打,导致张某受轻微伤。
案例三:2023年11月1日,网传视频显示岳阳县一学生遭霸凌。对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领导迅速组织教育、公安、筻口镇等部门单位开展调查。现初步查明,2023年8月24日,黄某某在筻口镇校外一院落篮球场边被5名社会青年及学生殴打并拍视频的情况基本属实。
案例四:2023年9月30日下午3时50分,西安市81中初一学生于与同班同学李在教室因琐事发生打架,于用随身携带的一把不锈钢单刃匕首捅入李左肋部,李经抢救无效死亡。案例五:2023年10月24日下午4时20分,高陵县原后小学三年级学生巨与五年级学生唐放学回家途中,戏耍发生口角,打闹中唐用随身携带的小水果刀划破巨颈部,巨因流血过多,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六:2023年11月2日晚10时40分,西安桃李旅游烹饪专修学院中专学生甄与同学史等打斗,被史用雕刻小刀刺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七:2023年10月20日,湖南娄底一所乡村小学中发生了一起校园欺凌事件。一名年仅7岁的小女孩在午休时间遭受同班17名女生的殴打、拉扯,并被言语威胁。
案例八:2018年12月13日,该中学初一学生刘某与同班、同宿舍的同学王某发生矛盾后,在12月5日至13日的9天内,被以王某为首的同宿舍及相邻宿舍的7名女生在宿舍内连续进行了长时间的侮辱和多次殴打。
(二)认知构建:
.教师讲解欺凌的定义、类型及后果,让学生明确什么是欺凌行为。
校园欺凌的定义:
校园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以学生为参与主体的一种攻击性行为,它既包括直接欺凌也包括间接欺凌。校园欺凌不等同于校园暴力,校园暴力包含校园欺凌,而校园欺凌是最常见的一种校园暴力。
校园欺凌的类型:
(1)言语欺凌:起外号、嘲笑、威胁等。
(2)身体欺凌:推搡、殴打、抢夺财物等。
(3)社交欺凌:孤立、排挤、散布谣言等。
(4)网络欺凌:通过网络发送恶意信息、曝光隐私等。
校园欺凌的参与者:
1、 欺凌者
欺凌者是指在校园内外实施欺凌行为的一方,其中包括主要欺凌者和欺凌协助者/支持者。
2、 被欺凌者
即受欺凌者,是校园欺凌事件中的最大受害者,在校园欺凌行为中是处于弱势的一方。
3、 旁观者
旁观者既不是欺凌者,也不是被欺凌者。他们不是校园欺凌事件的参与者,但目睹或听闻了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在校园欺凌行为中处于旁观的位置。在校园欺凌事件发生时,旁观者可能采取三种行为:“作为”、“不作为”、对欺凌行为起哄。“作为”是指及时为受欺凌者提供支持、帮助和保护;“不作为”是指拒绝为受欺凌者提供支持、帮助和保护;对欺凌行为起哄是指该旁观者并未表现出欺凌行为,但他的行为可能增强欺凌者的攻击行为。旁观者的行为会产生旁观者效应:旁观者的“作为”效应能遏制欺凌行为,进一步减轻或缓解被欺凌者所受的心理伤害,并增强他们的亲社会行为;旁观者的“不作为”效应或欺凌起哄行为则会助长欺凌行为,降低欺凌者的自责与内疚感,加剧对被欺凌者造成的伤害以及催生他们的反社会行为。
校园暴力常见情形:
1.是索要钱物,不给就拳脚相加;
2.是以大欺小,以众欺寡;
3.是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
4.是同学之间因“义气”之争;
5.是不堪长期受辱,以暴制暴。
预防暴力的办法:
第一,不能“怕”字当头。在遇到勒索、敲诈和殴打时不害怕,要敢于抗争。因为这些拦截的不良少年大多和受害者同龄,他们所实行的第一次拦截往往都是一种试探。如果此时在心理上就被对方所压倒,任其欺压,那么这样的第一次妥协其实就纵容、鼓励了拦截者,就会带来了更不良的后果。因而,有效防范校园暴力的第一要诀就是“不怕”。但是要注意避免激发对方暴力升级,导致眼前吃亏。
第二、要搞好人际关系,强化自我保护意识。这也是防范校园暴力的一条途径。一个有广泛、良好人际关系的学生,就不容易成为勒索、敲诈和殴打的对象。
校园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