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一框 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
课标要求
素养目标
1.列举与创业有关的企业登记、企业信息公示、知识产权保护等基本法律制度
2.评述市场竞争的基本规则,说明依法经营的必要性
1.政治认同:企业经营除了尊重市场法则,还要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
2.科学精神:科学理解经营者之间公平竞争的意义
3.法治意识:培养公平竞争意识
[对应学生用书P80]
知识点一
迈出创业第一步
1.经营主体的形式:创业者可以采取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形式。
2.创办企业的具体要求
(1)准备相应的文件
创办企业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准备相应的文件。
(2)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①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②未经相关主管部门登记的,不得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③企业发生变更、终止的,也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3)依法及时公示企业信息
①国家实行企业信息公示制度。
②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
(4)具备法律意识
导致创业失败的原因各种各样,创业者缺乏法律意识是其中之一。因此,创业者有必要在创业之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
知识点二
市场竞争讲公平
1.市场经济要求经营者公平竞争
(1)我国法律确立了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
(2)经营者应当遵守规则,公平竞争。
2.不正当竞争行为
(1)混淆行为
含义
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就是典型的“搭便车”
危害
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性质
属于不正当竞争
相关
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2)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①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②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3)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诋毁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特别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醒
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为了获得利润,可能会产生不正当竞争行为,这是市场调节自发性的表现。但是,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律不允许不正当竞争。作为企业,应该开展正当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
◆特别提醒
混淆行为的主要形式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混淆行为主要包括: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知识拓展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有奖销售没有一概否定,但给予了限制。该法的第十条规定了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1.出资人需要对经营主体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我的思考辨析:( × )根据法律规定,不同形态的经营主体在成立条件、出资人的责任承担等方面有所不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出资人对经营主体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认缴出资或认购股份承担有限责任。
2.实行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就是要让企业公开其所有信息。
我的思考辨析:( × )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但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企业不需要向社会公开。
3.“搭便车”属于经营技巧,是正当行为。
我的思考辨析:( × )_“搭便车”是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行为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
4.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用来规范实体店,对网店是无法规范的。
我的思考辨析:( × )_经营者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同样应当遵守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