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一框 订立合同学问大
课标要求
素养目标
1.简述合同的含义和价值
2.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
1.政治认同:认同合同订立规则,增强契约意识
2.科学精神:学习订立合同的技巧,在实际协商中合理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法治意识:用法律思维观察和分析现实生活中的各类合同纠纷
4.公共参与:增强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依法诚信参与社会生活
[对应学生用书P23]
知识点一
生活离不开合同
1.合同的含义、种类及要求
含义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种类
合同种类繁多,常见的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要求
无论哪种合同,都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2.订立合同的意义
(1)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2)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3.法律保护: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知识点二
要约承诺订合同
1.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很多时候需要经历反复协商才能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讨价还价是这种反复协商过程最形象的体现。法律将这个过程概括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
2.要约
(1)含义: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2)法律效力: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3.承诺
(1)含义: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2)法律效力: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
4.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变更: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5.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的生效
(1)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2)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知识点三
立字有据更可靠
1.合同的形式
(1)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外,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
(2)无论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甚至直接履行的行为都可以产生合同。
2.口头合同
含义
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适用
范围
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
优点
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缺点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3.书面合同
含义
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适用
范围
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优点
①书面合同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②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拓展链接
(1)合同的实质是债权关系。在大部分合同中,当事人既是权利人,也是义务人。
(2)“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的协议,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协议。“平等主体”是民事关系的核心特征。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3)格式条款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但也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
◆名词点击
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意义。
◆易混点睛
要约和要约邀请
(1)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2)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3)一般情况下,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属于要约邀请。但是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