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遭遇欺凌 沉默不是金
——预防校园欺凌主题班会
1、 教学分析
校园霸凌事件屡次发生,甚至近几年未成年人伤人、杀人的案例也接连出现。对于一个三观和心理防线正处于“建设”阶段的孩子来说,每一次被欺凌、被伤害、被羞辱,都有可能成为压垮他们的稻草。而这些伤害也并不会随着时间而消失,正如网友评价的那样:“身体上的伤口可以愈合,而心理上留下的阴影又如何抹去?”
2、 教学目标
1. 让学生了解霸凌的含义和形式;
2. 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3. 提高学生的自我控制能力;
4. 帮助学生学会如何应对霸凌情况。
3、 教学重难点
1.学会正确面对校园欺凌,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防欺凌能力。
2.能正确处理生活中的各种冲突,建立融洽的人际关系,营造和谐的班级氛围。
4、 教学过程
刚开学不到一个月,又一则校园霸凌事件刷新我们的认知,让所有爸爸妈妈们的心又紧了一紧。这就是最近引发广大网友关注的——邯郸3名初中生杀人埋尸案,从媒体报道披露的案件细节中,嫌疑人老道的行为与幼小的年龄形成了强烈反差,在网上也引起了很多呼声:希望加大对未成年人犯罪惩处力度。
台湾作家蔡仁伟曾在《封闭》一书中用含羞草比喻遭受校园欺凌的同学:“小时候觉得好玩,用手去碰含羞草,看它缩起来,可是,从来没人认真想过,要过多久,它才能重新打开。”他们可能很久才能修复创伤,甚至付出无可估量的代价。
1.同学们,怎样才算校园欺凌?
近日,央视主持人尼格买提在节目中回忆自己小时候被“校园欺凌”的经历。在节目中尼格买提表示,自己在童年的时候总是被欺负,到最后,他甚至都以为被欺负是正常现象。
他曾经被看不惯自己的男同学用膝盖攻击,倒地不起。尼格买提回想起那时候的事情,觉得当时自己一咬牙,也能站起来反击,但他不敢。因为已经习惯了不反抗,便以为这是正常的事情。知道自己长大后才知道,这叫做“校园欺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具体到校园事件中,有四个判定校园欺凌的重要指标。
一是蓄意。欺凌行为并非偶然无意和一时冲动,而是有目的、有预谋、有针对性的。欺凌者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实施欺凌,从第一次实施欺凌开始,欺凌者与被欺凌者的角色就建立了。
二是重复且长期对待。一个或多个学生长期重复以负向行为对待某一学生,或一个、多个学生经常反复以负向行为对待不同学生,都视为校园欺凌。在偶然发生的打架、骂人情境,如一方有明显优势,却不顾对方生命安全,长时间发起殴打等行为,哪怕只有一次,也属于欺凌。
三是明显权力优势。欺凌者或身体强壮,或人多势众,或具有颠倒是非的能力和经验,或拥有一些重要地位或资源,与被欺凌者对话时,表现出明显的权力优势。
四是以被欺凌者的感受为准。如果调查干预中,被欺凌者迫于压力、恐惧说“没事儿”“开玩笑”,而从被欺凌者的面部表情、行为表现已能判断其受到伤害,这种情况就可判定为校园欺凌。
面对校园欺凌,经常听到欺凌者说“我就是开个玩笑”,也听到成年人说“孩子们之间在玩闹”“不至于那么严重”……这样的处理,往往可能将欺凌事件大事化小。殊不知,欺凌意识的淡薄,无形中合理化了欺凌行为,埋下了欺凌再次发生甚至升级的隐患。
2.如何区别是欺凌,还是开玩笑呢?
从面部表情来看,开玩笑时,双方表情是自然、愉悦的;遭遇欺凌时被欺凌者面部表情则是痛苦的。
从参与意愿来看,玩闹是所有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参与;欺凌则是被欺凌者被迫加入。
从用力程度来看,开玩笑会有意识地控制力道,不会故意伤人;欺凌时欺凌者往往会失去理智地攻击他人。
从角色转换来看,打闹是参与者角色轮流转换;欺凌是固定角色发生的行为。
从是否群聚来看,打闹结束后参与者会一起玩乐;欺凌则是结束后一哄而散,只留被欺凌者独自难受。
从蓄意程度来看,玩笑不存在故意伤害;而欺凌有明显故意伤害意图。
从是否重复来看,玩笑是一次性的行为;而欺凌是特定受害者长期、重复地受伤害。
3.只有肢体欺凌才算欺凌吗?
推搡、抓挠、咬、拳打脚踢、掐捏……类似的肢体欺凌,容易发现且被重视。其实,还有一些欺凌,常常同时出现在同一个孩子身上,如言语欺凌、关系欺凌、性欺凌、网络欺凌等。
言语欺凌是欺凌者以取绰号、讥讽、威胁、吓唬、骂脏话、传播谣言和人身攻击等方式对他人反复进行欺负侮辱,对他人造成伤害,是最常见的欺凌方式。
在班级里,言语欺凌者常常以他人的形体、肤色、行走姿势、名字谐音或口吃等某一方面特征为取绰号的依据,脱口而出,刻意宣扬,反复多次在公众场合学他人行走姿势,引起哄堂大笑。当他人表达愤怒或表现出难堪被伤害时,仍不顾及他人感受,觉得自己说的就是事实,明里暗里表达“他/她就是这样子,还不让说啦?”等观点。如果言语欺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