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自主学习
年度工作概述
1.结婚的含义?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正确对待婚姻的要求和态度?
2.结婚必须符合的条件?结婚登记的原因和程序?
3.如何正确认识离婚自由?法律对离婚自由的限制有哪些?
4.可以离婚的条件?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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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工作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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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工作概述
一、珍惜婚姻
(1)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2)民法典还规定了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
1、结婚的含义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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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工作概述
一、珍惜婚姻
3.正确对待婚姻:
(1)要求: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2)态度: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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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工作概述
一、珍惜婚姻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符合一夫一妻制。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4、结婚的法定条件
【基于胁迫或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可撤销】
【未到法定婚龄,婚姻无效。具有强制性】
【重婚,婚姻无效】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姻无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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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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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血亲
祖父母
外祖父母
父、母
伯、叔、姑
舅、姨
伯叔姑的子女
伯叔姑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伯叔姑的曾孙子女
或外曾孙子女
旁系血亲
自己
子女
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的子女
兄弟姐妹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舅姨的子女
舅姨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舅姨的曾孙子女
或曾外孙子女
旁系血亲
旁系血亲
直系旁系血亲图
案例一:男青年小张与同村女青年小梅恋爱。两人在村里举办婚礼后,就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案例二:男青年小罗19周岁,经人介绍认识同龄女青年小英。两人恋爱一年后准备结婚。由于小罗的年龄未达到法定婚龄,于是小罗伪造证件,与小英登记结婚。
案例三: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两人年龄相差3岁。经过多年追求,小武如愿在24周岁时与小美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了解两人的亲戚关系。
第四代旁系血亲,允许结婚,婚姻有效
未进行结婚登记,不受法律保护
不到法定结婚年龄,伪造证件,婚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下列情形中,当事人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
探究与分享
年度工作概述
一、珍惜婚姻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
无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
不同点 ①无效婚姻是违反禁止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或是已有配偶,或是有不能结婚的亲属关系,或是不到法定年龄。
②对于无效婚姻,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相关组织都可以申请无效,人民法院可依法宣告无效。
③无效婚姻的宣告没有时间限制,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而裁判是否宣告无效。 ①可撤销婚姻是因为胁迫,本人不自愿,或者因为隐瞒重大疾病产生的认识错误,如果知道就不会结婚。
②受胁迫和隐瞒重大疾病的两类可撤销婚姻,只有当事人可申请撤销,人民法院必须依当事人的申请撤销。
③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超出规定的时间则不能再提出申请,如需解除婚姻只能走离婚程序。
相同点 ①二者自始都没有法律约束力。
②子女和财产的处理规则相同,都是按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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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工作概述
一、珍惜婚姻
(1)原因
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因此,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
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5、结婚登记
03
02
01
(2)程序
申请
登记
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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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工作概述
一、珍惜婚姻
1、表现情况:
①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2、法律后果:不受法律保护
当事人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居期间当事人各自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
同居关系
【特别提醒】: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与他人持续稳定地同居会构成重婚行为,将受到法律惩罚。(非法同居关系)
合法婚姻:只有经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才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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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婚要慎重
1.原因:
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发生矛盾,但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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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婚要慎重
(1)协议离婚(民政局):
①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
②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