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万恶窃为首
致远中学初二( )班
诚信防盗主题班会
目录CATALOG
01-班级失窃案
02-偷盗行为的危害
03-抓小偷—和空椅子的对话
近日,某班陆续发生一些丢失物品的不良现象,丢失的物品打到新球鞋;几十元现金;或者一瓶牛奶;小到一只红笔等等。面对这样的现象,你有什么感想?
01-班级失窃案
1、
PART—02
偷盗行为的危害
什么是小恶?
如:同学不见了钱,如果只是这位同学不小心掉在地上,而有同学捡起来归为己有,那这种做法,是不是小恶呢?
如果你是那位同学,特想去买一样东西,到了超市发现自己钱没了,你会不会特别着急?
又如果这钱是一个人准备去看病的救命钱呢?
一位看到这位同学的钱后,想法设法的去将这个钱偷到手里,而占为己有的话,那么这个问题就很严重了,这就不仅仅是“小恶”了,这就是
什么是偷盗行为?
《刑法》规定:盗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学校一般会怎么处理偷盗学生?
全校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开除学籍
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法律知识链接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威胁、偷窃或者其他方法非法抢劫和占有他人财物的,处三年以下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窃罪的量刑是主要依据犯罪的数额进行量刑标准的。根据数额的量,那么可以判刑的最低处罚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较重则会是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
民间故事:偷东西的小孩和她的母亲
有个小孩在学校偷了同学的一块写字石板,拿回家交给母亲。母亲不但没有批评,反而夸她能干。
第二次他偷了一件大衣,交给母亲,目前很满意,更加夸奖他。随着岁月的流逝,小孩长成小伙子了,便开始去偷更大的东西。有一次被=当场捉住,反绑着双手,被押送到刽子手那边,他母亲跟在后面,捶胸痛哭。这时,小偷说,
他想和母亲贴耳说一句话。他母亲立马走上去,儿子一下猛地用力咬住她的耳朵,并撕了下来,他母亲骂他不孝,犯杀头之罪还不够,还要使母亲致残。儿子说道:“我初次偷石板交给你时,如果你能打我一顿,今天我何至于落得这种可悲的结局,被押去赴死呢?”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青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用这一句比喻一个人养成坏习惯或者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是非常合适的。
就像厚厚的冰层不是一天冻成的一样,坏习惯也不是一天养成的,而是由从小的不良行为开始的,之后任其发展,以致越来越严重,最后才走上犯罪道路的。因此,未成年人只有从小远离不良行为,才能预防犯罪。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君子:指有才华和有道德的人。道:指合法之道。
君子爱财之心,人皆有之,有道德修养的人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获得正当利益,绝不获取不义之财。这里所说的“道”,就是指相关的法律和纪律的。我们在获取财物时首先是要想一想是否符合法律规范和纪律要求。然后再决定弃取。请记住“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我们应该怎么做?
1、不带贵重物品或者大量现金到校,实在要带交老师保管或者随身携带。
2、自己的东西要做上标记,方便寻找。
3、确实需要时,要礼貌的向别人借,经对方允许时才能借用,用完及时归还。
4、发现有人乱拿东西时,要阻止或者向老师报告。
5、不要爱慕虚荣,羡慕别人,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财物,要通过自己的智慧和劳动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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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3
抓小偷——和空椅子的对话
同学们,现在可以想一想你想对小偷说的话,五分钟后每个同学把这些话说给小偷听 。
(老师拿一把空椅子放在讲台上)
孩子们,小偷已经抓到了,他现在就坐在椅子上,虽然我们看不见他,但他能听到我们说话。
刚才同学们都发表了意见,小偷小摸的习惯确实不好,我们所有同学“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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