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检测练习
一、单选题
1.甲唯一的儿子乙长年在外务工未能赡养甲,甲担心自己年老无人照顾,于是雇请保姆丙照料自己,并与其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甲生前由丙照料,死后遗产全部赠与丙。后来甲又自书遗嘱,将全部遗产均分给乙和丙。甲生前由丙照料,甲去世后,乙和丙对遗产分配各执一词。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丙获遗产属于遗嘱继承②乙仍然具有法定继承权
③乙可以获得一半的遗产④丙可以获得全部的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杨某为聋哑人,生活不能自理,无配偶、无子女,其父母与唯一的姐姐先于其去世。顾某芳等三人尽心照料杨某饮食起居,杨某生病住院期间,三人轮流探望、陪护,并负责处理住院费用。2021年1月杨某在医院死亡,顾某芳等三人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后顾某芳等三人向法院申请指定太仓市民政局为杨某的遗产管理人。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审理后,指定太仓市民政局作为杨某的遗产管理人。杨某房屋等遗产适当分给三人。法院做出该判决的原因( )
①顾某芳等三人对于杨某进行了事实上的扶养
②顾某芳等三人依法享有对杨某遗产的继承权
③有利于弘扬守望相助、扶残济困的善良风俗
④有利于彰显法律监督机关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宋某某已逾古稀,共生育四个子女,现均已成家。老人独自居住,缺乏劳动能力,退休金微薄。罹患多种疾病,为此花费巨额医疗费,生活愈加困难。四个子女鲜少登门探望,老人晚景凄凉。于是诉至法院,要求四个子女支付医疗费用,并常回家看看或每月至少打电话问候一次。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A.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法院将不予登记立案
B.此案是家庭成员内部的家务事,更适合选用和解、调解、仲裁等纠纷解决方式
C.对老年人的赡养既包括经济的供养,也包括精神的慰藉,应支持老人的诉求
D.法院支持老人“支付医疗费用”的请求,但常回家看看等请求则难以支持
4.老马妻子和独子先后去世,而独子未留有子女。老马考虑到家中无人照料,与水果摊主刘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刘某负责老马的生养死葬,老马死后将个人的所有财产遗赠给刘某。老马去世后,老马的妹妹力争遗产继承权,未果,其将刘某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刘某不是老马的法定继承人,遗赠抚养协议无效
②遗赠扶养协议是让孤寡老人老有所养的有效方式
③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④老马妹妹属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无法定继承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李某退休后进城与儿子一起居住,期间他立一份遗嘱,决定在其去世后,全部存款和一套房屋由儿子继承,并就该遗嘱做了公证。后来因儿媳妇不孝顺,李某搬回老家并请了保姆袁某照顾自己生活,一年后,李某认为袁某尽心尽力照顾自己,又自书了一份遗嘱,遗嘱明确在其去世后,该房产归袁某所有,全部存款归儿子和已出嫁的女儿平分。李某去世后,其儿子与保姆袁某就遗嘱问题产生纠纷,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李某女儿能继承其部分存款
②李某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第二份遗嘱为准
③根据李某生前遗嘱,袁某可以获得李某的该套房产的继承权
④公证遗嘱法律效力优于自书遗嘱,全部存款和房产当由儿子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6.李某与张某育有两个子女,于2015年离婚。2016年,李某和赵某再婚,次年生下一女李甲。2018年,李某和赵某以300万元的价格买了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李某的名字。2020年李某因工伤,获得60万元赔偿金。2022年李某因车祸不幸去世,获得死亡赔偿金100万元(李某父母均已过世)。当时,李某名下房产市场价为400万元。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60万元的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女儿李甲可继承父亲90万元的遗产
C.妻子赵某一共可分得290万元的财产
D.李某财产应由三位子女、赵某和张某继承
7.李某在接连遭遇丧偶丧女后大病,住院期间当着医院病房王姓病友的面承诺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与其子李一。后李一有意对其不管不顾,外孙女赵某时常去医院照顾李某。第二年李某逝世后,李一欲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赵某不同意并将李一告上法院。本案中( )
①病友见证下所立口头遗嘱有效,在李某逝世后生效
②该口头遗嘱无效,应依照法定继承处置李某的遗产
③李一没有尽扶养义务,应当少分或不分李某的遗产
④赵某不属于李某的法定继承人,并没有遗产继承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上海宝山区一名独居老人生活上受到小区水果摊主刘某一家照料。老人决定把自己的晚年和遗产都托付给刘某,其中包括自己价值300万元的房产,相关扶养协议进行了公证。2021年12月31日,老人去世,老人的妹妹等家属对遗产分配提出异议,双方对簿公堂。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