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4课时 三国两晋南北朝至隋唐的制度创新与文化
2024届高三统编历史新教材二轮复习
课程标准: 通过了解三国两晋南北朝政权更迭的历史脉络,理解隋唐时期封建社会的高度繁荣,认识三国两晋南北朝至隋唐时期的制度变化与创新、民族交融、区域开发和思想文化领城的新成就。
阶段特征
在三国两晋南北朝民族交融的基础上,隋唐统一的多民族封建国家继续发展,形成了中国封建社会的繁荣时期。
(1)民族交融:魏晋南北朝时期,各民族相互交往,出现民族交融局面;隋朝时期结束分裂,唐朝实行开明的民族政策,统一多民族国家进一步发展。
(2)区域开发:北民南迁,六朝对江南地区的大力开发为经济重心南移奠定基础;隋唐时期,由于生产关系的调整,经济繁荣,江南得到进一步开发。
(3)制度创新:魏晋南北朝时期三省制雏形出现,隋唐时期三省六部制正式确立并得到发展;选官制度由九品中正制到科举制;赋税制度由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租调制发展到唐朝的租庸调制,唐朝中后期的两税法标志着我国古代赋税制度的重大转折。
(4)交流: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和道教迅速传播,冲击了儒家思想的正统地位,出现三教合一趋势;适应统一国家的时代需要,唐朝儒学复兴运动兴起。科技成就领先世界,文学艺术辉煌灿烂,对外文化交流频繁,对当时和后世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中华民族最深沉的民族禀赋。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惟创新者进,惟创新者强,惟创新者胜。”
创新——社会发展的永恒动力
中国古代的四次制度革新
夏商周
王位世袭制取代禅让制,宗法分封成就“家国一体”
秦汉
大一统郡县制国家的产生和发展
隋唐、宋
制度更新奠定了后世政治制度格局
晚清
面对外界压力进行了社会变革
【三国至隋唐制度创新时空定位】
220年
581年
618年
907年
两个趋势:
官僚政治发展日趋成熟
按财产征税的理念逐步确立
三省六部制——中央行政制度
三个创新:
魏晋南北朝
隋朝
唐朝
九品中正制、三省制、租调制
科举制形成、
三省六部制确立
科举制完善、租庸调制、两税法
科举制——选官制度
两税法——赋税制度
一个继承:唐承隋制
挖掘制度创新与国家发展的互动关系,关注在制度创新过程中体现出的“公开公平公正”的理念。
汉朝
选
官
方
式
依
据
标
准
血缘关系
军功
品德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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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官制度
官吏制度是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汉到元官吏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体现了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特点及其管理水平。
商周时期
战国至秦朝
魏晋南北朝
隋唐至晚清
(一)汉代的察举制
察举在汉武帝时形成固定制度,由郡国定期向中央推举人才,以及应中央需要,不定期推举专门人才。常见的察举名目是举孝廉,还有如贤良、文学、兵法等。察举标准有四条,“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法令,足以决疑;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 察举虽由地方官掌握,但舆论对所有人都有一个基本的评价,评价高者,很自然能够被推举。
——张鸣《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导论》
1、选官依据:乡里清议、德(孝廉)才兼备
汉末社会动荡,察举制所依赖的乡里清议失去了社会基础。到东汉中后期,选举权被地方公卿大臣、名门望族所控制,严重干扰了人才选拔。他们推荐名望家庭的子弟而不管其学问品质如何,如此使得察举范围越来越狭窄,被察举者也大都名不符实。
——张鸣《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导论》
2、察举制异化:选官权力——从中央掌握到世家大族控制
选官依据——从德才兼备到门第出身
一、选官制度
材料:汉末社会动荡,“人口流移,考详无地”,察举制所依赖的乡里清议失去了社会基础。当时,选官多操纵在地方大族名士手中。他们交结朋党,严重干扰了人才选拔。自曹操开始,尝试新的选人方法,曹丕继魏王后,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颁制九品中正制。这种选官制度既继承了两汉乡里评议人物的传统,又将评议权收归中央,在一定时期内加强了中央集权。
思考:为什么九品中正制会取代察举制呢?
人口流动加剧,乡里清议失去社会基础
地方大族操纵选拔权,不利于中央集权
曹魏求贤若渴,需要人才,察举制不适宜选拔的需求
1、背景
一、选官制度
(二)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
曹魏创立,中央委任中正官为各地人才评定等级,共分九等,朝廷依次授以相应的官职。
高门(上品)
寒门(下品)
初创时重视家世、道德、才能
西晋时主要看重家世、门第
成为维护士族特权的工具
随着士族没落,九品中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