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课题
维护就业权益
课时
2课时(90 min)
教学目标
知识技能目标:
(1)了解毕业生的基本就业权益
(2)熟悉毕业生就业权益的自我维护方式及维权途径
(3)能够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素质目标:
(1)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增强法治意识,做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3)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应对压力和挫折的能力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毕业生的基本就业权益;毕业生就业权益的自我维护方式及维权途径
教学难点: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教学方法
情景模拟法、问答法、讨论法、讲授法
教学用具
电脑、投影仪、多媒体课件、教材
教学过程
主要教学内容及步骤
考勤
【教师】使用文旌课堂APP进行签到
【学生】按照老师要求签到
案例导入
【教师】讲述案例“警惕就业歧视”(详见教材),并提出问题
求职时,如果遇到就业歧视,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学生】聆听、思考、回答
【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
传授新知
【教师】通过大家的发言,引入新的知识点,讲解维护就业权益的相关知识
一、毕业生的基本就业权益
【教师】利用多媒体扫码播放视频“毕业生的基本就业权益”,并讲解新知
就业权益是指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应享有的权益,包括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保护权等。
(一)就业信息知情权
【教师】提出问题:
什么是就业信息知情权?
【学生】思考、主动回答问题
【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
就业信息知情权是指毕业生拥有及时、全面地获取应该公开的各种就业信息的权利。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① 信息公开,即任何团体、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隐瞒、截留就业信息,而应向毕业生公布;② 信息及时,即应及时向毕业生公布就业信息,否则就业信息就会失去效用;③ 信息全面,即向毕业生公布的就业信息应当是完整的,残缺不全的信息将影响毕业生对用人单位情况的了解和判断,从而影响其求职就业。
(二)接受就业指导权
就业指导工作对毕业生来说意义重大,它直接影响毕业生的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意识、就业方向及求职过程。学校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占据着重要位置。
(三)被推荐权
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是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的一项重要职责,学校的推荐对用人单位选择毕业生有着重要影响。毕业生享有被学校及时、公正、如实推荐给用人单位的权利。
学校推荐毕业生时应做到:① 如实推荐,对毕业生的在校表现不夸大、不贬低,做到实事求是;② 择优推荐,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毕业生,力求人尽其才;③ 公正推荐,根据毕业生的在校表现及能力,公平、公开、公正地推荐每一位毕业生,使其享有被推荐的权利。
(四)平等就业权
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即有平等的机会去竞争工作岗位。毕业生应当平等地接受学校推荐,平等地参加用人单位的公开招聘,同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在录用人才时做到公平、公正。目前,社会上仍存在着种种就业歧视,如性别歧视、地域歧视、学历歧视、经验歧视、身体条件歧视等,毕业生在遭遇就业歧视时,应该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教师】组织学生阅读案例“性别歧视导致求职受阻”(详见教材),并提出问题:
在职场遇到性别歧视时,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学生】阅读、思考、主动回答问题
【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权。用人单位招聘人员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女性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或者提高对女性的录用条件。该培训学校的做法侵害了小郭的平等就业权,小郭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择业自主权
国家规定,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的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即毕业生可按照自己的意愿就业,有权决定自己是否就业、何时就业、何地就业、从事何种职业等,学校、其他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干涉。任何强行干预毕业生就业的行为都是侵害毕业生择业自主权的行为。
(六)择业知情权
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及劳动合同之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劳动岗位、劳动条件、薪资报酬及规章制度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不能回避、故意隐瞒或刻意夸大某些情况。
(七)违约求偿权
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的就业协议一经签订,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协议或不履行协议内容,毕业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对其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八)户口档案保存权
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在择业期内如果没有找到合适的用人单位,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也没有因回生源地自主择业、出国等情况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则有权将档案和户口保存在学校,学校应当对毕业生的学籍档案和户口关系进行妥善保管,且不能向毕业生收取费用。择业期满后,学校就不再承担此义务。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