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三课 公民权利
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
第二框 依法行使权利
宝安区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资源
一、课堂导入
他只有18岁;
他的职业是一名军人;
他驻扎在祖国的西部边陲喀喇昆仑高原;
“清澈的爱,只为中国!”是他的战斗口号;
他是这个时代最可爱的人;
他是谁?
2021年7月15日,被告人李某在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赛图拉镇康西瓦烈士陵园内,先是踩踏刻有烈士陵园名称的石碑底座,斜倚碑身摆拍后,又到陈祥榕烈士墓前,满脸嬉笑脚踩墓碑底座,用手比作“手枪”状对着烈士墓碑再次摆拍。
思考:对于李某的言行,有人说这是他的言论自由权。你是如何看待上述的说法?
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
二、新课学习 —— 探究:行使权利有界限
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皮山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李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责令其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通过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22条规定: 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对于公然侮辱诋毁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自主学习
课件展示:认真阅读课本P43-46找出答案,圈注关键词,并在疑难问题上做标记。
1、公民怎样依法行使权利?
2、公民怎样依法维护权利?
3.2-1行使权利有界限
我们拥有言论自由权,网络是一个自由的世界,我们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你赞同这个同学的观点吗?
我可以挥动拳头,但是绝不能碰到另一个人的鼻子。
霍姆斯
美国法学家
⑴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
有底线、有界限
有权不能胡来
3.2-1行使权利有界限
东城区检察院根据《英雄烈士保护法》相关规定,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许某提起公诉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在公诉阶段指出。“许某作为一个拥有24万多名粉丝的微博博主,明知互联网的公开性和快速传播性,仍发表不当言论,不仅损害了董存瑞烈士的名誉、荣誉及其近亲属的个人情感,更损害了社会公众的民族和历史情感。英烈名誉、荣誉,任何人都不得亵渎和贬损。”
通过检察院的公诉,说一说我们行使权利还应注意什么?
⑵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我国宪法对公民行使权利作出的限制性规定
不得用言论进行诬告、陷害其他公民的活动;
不得用言论侮辱、诽谤、诋毁其他公民的人格尊严;
行使申诉、控告和检举权利的公民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任何人不得利用结社自由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健康、妨碍国家安全的活动;
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7
聚焦“农民工讨薪”话题
陈某与其6名工友向总包工头黄某追讨25万元左右的欠薪,协商无果。
随后,陈某在没有向司法所、建设办等有关职能部门报备寻求帮助解决的情况下,酒后自行爬上某营销中心楼顶,并以跳楼威逼项目部立即发工资的方式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不听民警劝阻,造成周边群众围观拍照,影响恶劣,情节严重。最终对陈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予以7天的行政拘留。
这一事例启示我们公民应如何正确行使权利?
维权不可任性
(3)公民行使权利应该按照法定程序,按照规定的活动方式、步骤和过程进行。
(4)公民权利受到损害,要依照法定程序维护权利。维护权利的方式包括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3.2-1行使权利有界限
1.公民如何正确行使权利?P43-44①-④
①公民行使权利有界限;
②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
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③公民行使权利应该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④公民要依照法定程序维护权利。
探究活动二
村民张某在机械厂购买了一台小麦播种机,为周边村民播种小麦,并收取费用。不就,村民发现小麦出苗缺行,要求张某赔偿损失。张某前往厂家查找原因,厂家经过检查认为播种机无质量问题,但由于交付机器时未进行试机,未能发现出种口被堵挡。张某要求厂家承担赔偿责任,厂家只同意对播种机进行重新调试,不同意赔偿相关损失。
小组讨论:张某与村民、厂家的纠纷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解决?你认为哪种解决方式较为合适?
维护权利/解决纠纷方式
和解
调解
仲裁
诉讼
和解是当事人之间通过协商自行解决纠纷的方式。
调解是通过调解组织解决纠纷的方式。
仲裁是通过仲裁机构解决纠纷的方式。
诉讼是通过人民法院解决纠纷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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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调解的方式解决比较合适
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