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选择性必修二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五课 在和睦的家庭中成长
5.1 家和万事兴
【课标要求】
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学科素养】
1.政治认同:家庭关系既需要家庭美德的引领,又要落实全面依法治国
2.科学精神:明确孩子健康成长离不开正常的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3.法治意识:用法律规范家庭关系与家庭成员的行为追求家庭幸福,在此基础上实现社会和谐
4.公共参与:学会运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内容维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
第一目
育小职责大
律师表示:如买卖属实,其生父母及参与买卖者涉嫌拐卖儿童罪,可立案追责。刘学州15岁,属未成年人,其生父母对其具有抚养义务。但从刘学州披露的聊天记录、本人描述上看,其生父母未尽义务,其生父母的二次抛弃与其绝世有关。因此,亲生父母应对刘学州之死承担遗弃罪的刑责。
思考:
1.刘学州被生父母抛弃只是他自己的家务事吗?为什么?
2.谈一谈父母应该履行哪些权利和义务?
案例:
一、育小职责大
(1)内容:父母、子女、夫妻、兄弟姐妹…
(2)体现:
体现着浓浓的亲情与爱情,但亲情与爱情的背后,还存在着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3)如何处理亲属关系:
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既调整夫妻关系,也调整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关系。
1.生活中的亲属关系
A. 抚养义务:(三不得)
①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
②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③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B.教育义务:父母应当让适龄儿童(一般满6周岁,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7周岁)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P43相关链接2
思考:假如父母离婚,还需要抚养教育子女吗?
(1)对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
【特别注意】关于抚养的情况,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
①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②尚在校就读的;(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2)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1)不成立。
(2)原因: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未成年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小飞属于未成年人,小飞的父母需要履行监护职责,负有侵权责任中的无过错责任。本案中学校也有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小飞在学校与同学小王打架,把同学小王打伤,需要赔偿1万元的医疗费。小飞的父母以事情发生在学校为由拒绝赔偿。
思考: 上述情形中家长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案例解析:
父母离婚后,小芙跟随母亲生活。父亲一直希望探望小芙,但母亲以父亲探望不利于自己管教孩子为由予以拒绝。母亲要求父亲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父亲则以母亲长期阻止他探望孩子为由拒绝支付。
思考:上述情形中家长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不成立,(1)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小芙的父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其母亲应给与协助。小芙母亲拒绝探望的理由不成立。(2)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子女归一方抚养,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本案中小芙父亲拒绝支付抚养费的理由也是不成立的。
案例解析:
【看图思考】家长能不能干预孩子玩手机?为什么?
一、育小职责大
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3、父母对子女的权利
第二目
敬老是义务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1)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
(2)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老年人赡养案件。法官当庭判决女儿马某除了支付父亲一定的经济补偿费,还要在判决生效当月起,每两个月至少前往父亲居住处看望问候一次。
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