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必修四
政治
统编版
统编教材选必二《法律与生活》第一单元第三课
3.1 订立合同学问大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1
科学精神: 学习订立合同的技巧,在协商过程中合理确定双方的利益。
法治意识:用法律思维观察和分析现实生活中各类合同纠纷,善于用法律规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核心素养
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隐私等人格利益
配偶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等等
人格关系
身份关系
物权、债权、知识产权
借贷、继承、转让、赠与等
财产所有
财产转移
人身关系
财产关系
民事
法律
关系
温故知新: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法调整的内容)
债权
合同
客体
义务人一定的行为
权利人行使其权利
生活离不开合同
(一)
1、合同的意义
2、合同的类型
3、订立合同的原则
4、订立合同的意义
5、法律对订立合同的态度
知识框架
1.合同的含义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含义: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特别提醒】
①“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协议。“平等主体”是民事关系的核心特征。从管理角度来看,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是不平等主体,都不属于“民事主体”。
②设立:是指使当事人之间产生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
变更:是指使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发生变化;
终止:是指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
③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享有合同权利的人称为权利人,负有合同义务的人称为义务人。
2.合同的类型
合同种类繁多,常见的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等。
合同的实质:债权关系。在大部分合同中,当事人既是权利人,也是义务人。
3.订立合同的原则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1)自愿原则 (最基本的原则)
无论哪种合同,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2)平等协商原则:
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才能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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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的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注意:
⒈意思表示需要有表示,要求将内心意愿表达于外。
⒉意思表示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口头的、甚至没有语言的行为(直接履行的行为)。(汇款、答应、表示购买、把车停在收费停车场、传真邮件订货、向自动贩卖机投币、签名或手印…都属于意思表示。)
3.意思表示不同于客套的情谊表达。
4.订立合同的意义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1)交易者角度: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交易者参与交易活动最常见的形式就是订立合同,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就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2)市场、资源、社会财富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3)社会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5.法律对订立合同的态度
(1)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2)限制: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如:格式条款)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相关链接——格式条款 (自由意志的限制)
(1)含义: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火车站背面关于“乘车须知”的规定。
(2)优点与缺点: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但也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
(3)《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4)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要约承诺订合同
(二)
1、订立合同的过程和步骤
2、要约
3、承诺
4、合同效力(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知识框架
探究与分享
镜头一:2018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送电子邮件:“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3月3日,乙公司以电子邮件回复:“如果价格为每件65元,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甲公司收信后当日以电子邮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