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合同争议和违约责任处理(课件)《旅游政策与法规》(江苏大学出版社)

2024-03-07
| 14页
| 192人阅读
| 24人下载
普通

内容正文:

旅游政策与法规 ——旅游合同法律制度 任务四 合同争议和违约责任处理 一、合同争议处理 二、合同违约责任处理 案例导入 某游客及家人参加某国际旅行社组织的“青岛+大连+旅顺+蓬莱+烟台+威海+崂山双卧双船10日游”。旅游结束后,该游客投诉旅行社没有事先告知他们会在旅游目的地拼团,也没有委派全陪导游,造成旅途中出现许多问题;住宿标准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二星级旅游饭店(或准二星)标准;从大连返烟台乘船承诺为三等舱(8~12人高低铺),实际为40人左右高低铺,降低了标准;地接社导游安排不当,多次延误、耽搁时间,致使他们在大连人民广场从凌晨3:00坐等到上午7:00才吃早饭,期间4个小时无处休息,后又因入住问题耽误4小时;地接社将两天行程压缩为一天,剩下一天自由活动。 请思考: 该旅行社有哪些违约行为?应如何赔偿旅游者? 一、合同争议处理 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第509条的规定,合同生效以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使债权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但是,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有时会因合同约定不明而导致当事人双方产生争议。 (一)合同约定不明时的补救 《民法典》(合同编)第510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合同约定不明的处理 《民法典》(合同编)第511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的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510条的规定仍然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①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②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③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④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⑤ 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⑥ 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二、合同违约责任处理 合同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所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合同编)规定的违约责任不要求证明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而只要行为人没有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继续履行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对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其履行,从而保证当事人缔约(缔结、订立条约)目的的实现。 《民法典》(合同编)第58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继续履行合同: ① 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② 债务的标的物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③ 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继续履行 (一)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赔偿损失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或依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损失以金钱赔偿为原则,以实物赔偿为例外。损失赔偿额的确定主要以实际发生的损失为计算标准,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采取惩罚性赔偿。 赔偿损失以完全赔偿为原则。完全赔偿原则是指违约方应对其违约行为造成的全部损失负责。完全赔偿原则为违约后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确定了一项重要原则,其目的是通过赔偿使受害人的权利恢复到合同如期履行的状态。 赔偿损失 (一)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在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况下,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是一种以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的违约责任承担形式,主要是补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责任需要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予以约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追加,以补偿损失;约定的违约金高于造成的损失的,违约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违约金责任 (一)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于合同订立之后、履行之前,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额金钱作为债权担保的形式。 《民法典》(合同编)第586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

资源预览图

2.4合同争议和违约责任处理(课件)《旅游政策与法规》(江苏大学出版社)
1
2.4合同争议和违约责任处理(课件)《旅游政策与法规》(江苏大学出版社)
2
2.4合同争议和违约责任处理(课件)《旅游政策与法规》(江苏大学出版社)
3
2.4合同争议和违约责任处理(课件)《旅游政策与法规》(江苏大学出版社)
4
2.4合同争议和违约责任处理(课件)《旅游政策与法规》(江苏大学出版社)
5
2.4合同争议和违约责任处理(课件)《旅游政策与法规》(江苏大学出版社)
6
所属专辑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