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
第四课 公民义务
4.2 依法履行义务
新课导入
新修订的《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禁止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等9类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场所容貌、环境卫生的行为。此外,《条例》明确禁止携带宠物、家禽等动物乘车,满足条件的导盲犬、扶助犬除外。
对此,很多人表示不理解,“坐地铁听歌看剧很正常”都是个人的事情和权利,政府不应该禁止?对此你怎么看?
【#广州地铁禁止恐怖形象进站#】近日,有网络视频画面显示,广州一地铁站内进站口摆放了卸妆台,化有惊悚妆容的乘客需要卸妆才能进站乘坐地铁。
广州地铁方面表示,根据《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第十三条(九)规定,禁止出现“赤脚、赤膊、衣冠不整或妆容、装扮容易引起他人不适或造成恐慌的行为”,“恐怖”妆面或装扮“鬼怪”等惊悚形象,容易引发其他乘客围观甚至恐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装扮禁止进站。
有人表示不理解,认为这是限制了妆容自由,是对小众爱好的歧视。
学习目标:
★1.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2.如何正确对待权利与义务?
(如何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
★3.为什么履行法定义务?
★4.公民如何履行法定义务?
5.什么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
6.如公民违反法定义务,该承担何种责任?
权利义务相统一
01
依法履行义务
新闻速递
中新网天津2月20日电(周亚强)记者20日从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获悉,近日,一男子醉酒后在列车上大吵大闹,并辱骂殴打对座旅客,被天津铁路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据了解,日前,李某在乘坐K139次列车途中,独自在17车厢饮用近1斤白酒。醉酒后的李某在车厢内大声喧哗,严重影响正常乘车秩序。为防止李某继续影响周围旅客休息,列车工作人员报警后,乘警和工作人员一起将醉酒的李某带至餐车醒酒。醒酒过程中,李某继续大吵大闹并辱骂坐在对面的旅客杨某。杨某未予理睬,气不过的李某一拳击打在杨某面部,致使杨某眼镜镜片破碎。乘警和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对李某进行控制。
思考:该男子的行为给我们什么启示?
我们享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同时,我们不能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公民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关系
①公民权利的充分实现,可以激发公民主人翁意识,调动其履行义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承担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
②公民自觉履行义务促进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又为其权利的实现提供和创造更好条件。
镜头一:军人履行了保家卫国的职责,车站为其设置了军人优先通道或窗口。
镜头二:公民乱停放车辆,不规范摆摊,导致出行困难。
权利的实现
义务的履行
促进
需要
可以激发公民的主人翁意识,调动其履行义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承担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
促进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又为其权利的实现提供和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①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P54/1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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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举你所知道的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政治自由
监督权
人身自由
财产权
劳动权
物质帮助权
受教育权
文化权利
平等权
宗教信仰和自由
隐私权
名誉权
列举你所知道的义务
遵守宪法和法律
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依法服兵役
依法纳税
受教育的义务
劳动的义务
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②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
第三十三条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③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例如:劳动和受教育。
一、权利义务相统一
笔记区
①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
②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
③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
1、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怎样的?
依法履行义务
新闻速递
1月29日,犯罪嫌疑人吕某某以遗弃父亲吕某某为目的,带领父亲吕某某从大连市乘坐火车到达海拉尔区,并于1月31日,带其乘坐出租车至陈巴尔虎旗莫日格勒河景区,将其父亲遗弃在一处观景台后离开。因当日天气温度极低,导致被遗弃的吕某某双脚严重冻伤。目前,父亲吕某某正在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接受治疗。
吕某某遗弃亲人的行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侦查员对吕某某是否构成遗弃罪收集大量证据,证实吕某某在主观上存在遗弃的故意行为,且情节恶劣。
2月9日,侦查员依法传唤犯罪嫌疑人吕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