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经济纠纷 第1课时 仲裁范围、协议与原则(同步教案)-《经济法律法规》高教版(第四版)同步精品课堂

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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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资源信息

学段 中职
学科 职教专业课
课程 经济法律法规
教材版本 《经济法律法规》(高教版第四版)
年级 高一
章节 一、经济法律责任,二、仲裁与经济仲裁,三、经济诉讼
类型 教案
知识点 经济法律责任与经济纠纷(仲裁)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
学年 2024-2025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57 KB
发布时间 2024-03-07
更新时间 2024-03-07
作者 Lin_Dny
品牌系列 上好课·上好课
审核时间 2024-03-07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43735418.html
价格 3.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经济法》教案 课 题 第四节 经济纠纷 第1课时 仲裁范围、协议与原则 课 型 新授课 课 时 2 授课班级 授课时间 授课教师 教材分析 《经济法律法规》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四版,主编李新霞;本书以基础的经济法律体系为结构,共分为八个章节,以浅显的法律知识为主线出发,展开从公司、企业、合同、票据、税法等内容的学习;并且该书是四川省职教高考专业课指定用书,且章节内容符合高考考试大纲的要求,适合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用书。 学情分析 授课对象是中职会计专业二年级的学生,目前学生已经对经济法律责任及形式进行学习,对违反法律责任最终要承担有了具体的认识,在明白会产生法律责任的情况下,对学习仲裁内容充满了热情。 学习目标 知识与技能: 掌握仲裁适用的情况,仲裁协议的内容以及仲裁的原则。 过程与方法: 能够分辨不能仲裁的情况,仲裁协议可以有那些形式,分别适用什么情况,对于不服仲裁的情况,怎么去处理最合适。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培养学生对经济纠纷发生能够找到最合理的解决方式,认真遵守法律的规定。 学习重难点 1. 不能申请仲裁的情形 2. 仲裁协议的内容 3. 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 4. 仲裁的原则 5. 仲裁与诉讼冲突 教学方法 案例分析教学、小组讨论学习法、角色扮演法 课前准备 配套PPT、课堂检测习题 教学媒体 电子白板 教学过程 教学环节 教师活动设计 学生活动设计 设计意图 活动一: 创设情境 生成问题 问:此二人的纠纷可以用方式解决? ★教师利用PPT展示向学生提出问题 思考教师提出的问题,小组讨论,派代表回答问题。 利用生活中的案例来引入课堂内容,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活动二: 调动思维 探究新知 一、仲裁基本内容 (一)仲裁基本内容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问:利用PPT展示各类主体之间是否平等? ★教师针对“平等主体、合同纠纷、其他财产纠纷”等关键词进行解释。 1.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①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人身关系) ②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2.下列不适用仲裁法的仲裁: ①劳动争议的仲裁 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 ★教师总结性陈述,将不能进行仲裁的进行划分。 (二)仲裁协议内容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经济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裁决的书面约定。 仲裁协议有三种类型:仲裁条款、仲裁协议书和其他包含的仲裁协议的书面文件。 1.仲裁条款 仲裁条款是在纠纷未发生前订立的书面条款,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条款的效力。 2.仲裁协议书 仲裁协议书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经济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裁决的书面约定。仲裁协议书是仲裁机构受理仲裁案件的依据。 3.仲裁协议应具备的内容: ①当事人双方明确表示愿意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意思表示 ②约定提交仲裁的争议范围 ③明确选择的仲裁委员会 ★教师将上述仲裁协议的形式分别在什么情况下适用,原理是什么,仲裁协议的内容包括的具体情况,以及出题人善用的关键词。 学习生活中常见的主体结构,他们之间是否平等,在仲裁法律上是否处于同等地位。 听取教师讲解其原理,知道不能申请仲裁的原因。 学习仲裁机构受理仲裁的前提条件,该协议需要通过什么方式签订。 勾画书中重点内容。 主体之间是否平等,要看双方的法律关系建立的基础,学生对法刚有了基础的认识,需要向其普及各个主体有哪些?他们的关系如何。 仲裁协议是仲裁申请的前提条件,先给学生讲清协议签订的原理;独立的条款与单独的协议书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活动三: 巩固练习 素质提升 插入课中练习题目,要求学生回答,并及时作出评价。 根据所学内容选择合适的答案。 在学习一小段知识后及时进行新知巩固,便于学生加强理解。 活动四: 调动思维 探究新知 二、仲裁的效力及原则 (1) 仲裁的效力 1.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书面形式) 2.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协议无效。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4.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该仲裁协议无效。 5.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对此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教师针对此部分内容进行补充,书本无此内容,利用此部分内容将案例进行带入讲解。 (2) 仲裁的原则 1.自愿原则(仲裁协议体现) 2.合法合理原则 3.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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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经济纠纷 第1课时 仲裁范围、协议与原则(同步教案)-《经济法律法规》高教版(第四版)同步精品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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