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6.1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同步练习
一、单选题
1.李某(男)与张某(女)于2023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一个月,李某才告知张某,其婚前患有某种疾病,且该疾病可能对生育后代造成一定影响。之后张某以李某隐瞒婚前重大疾病将李某告上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院应判决撤销张某与李某的婚姻关系
②法院应判决准许张某与李某离婚
③李某与张某的婚姻在法院判决后具有法律约束力
④张某作为无过错方有权向李某请求损害赔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郑某与袁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3年,生育一女郑燕,但未进行结婚登记。后两人关系不睦,郑某单独立户并与姜某于2016年登记结婚,2018年郑某过世。关于郑某遗产继承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姜某享有继承权,因其与郑某是合法夫妻
②袁某享有继承权,因其与郑某生有一女
③郑燕享有继承权,因其是郑某非婚生子女
④郑燕没有继承权,因其是郑某非婚生子女
A.①③ B.②④ C.①② D.③④
3.因家庭经济困难,某村女青年王某(22岁)的父母收了邻村男青年张某(25岁)10万元彩礼后,强迫王某跟张某结婚,两人没有办理登记,在村里举办婚礼后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后王某外出打工,认识了男青年赵某,二人开始了同居生活,张某得知此事后将王某诉至法院。在本案中( )
①因没有结婚登记,王某与张某的婚姻关系不能确立
②王某结婚时受父母强迫,与张某的婚姻关系可撤销
③王某与赵某是同居关系,其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④王某违背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关爱的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张某的丈夫王某患精神分裂症,精神失常,生活基本不能自理,张某对王某非常厌恶,在离婚未果的情况下与其他村的李某相好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对其丈夫和未成年子女不管不问,李某还多次威胁王某家人少管闲事。下列选项分析正确的是( )
①育小职责大,只生不养不教育是违法行为
③李某的行为并未构成重婚罪,只是违背了公序良俗
③李某的行为已构成重婚罪,其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④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张某的行为构成遗弃,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5.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这意味着其中备受关注的“离婚冷静期”即将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的设立( )
①可以有效避免夫妻双方发生矛盾,促进家庭和谐
②有利于引导夫妻双方理性对待婚姻,减少轻率离婚
③是对婚姻自主的限制之一,有助于维护家庭稳定
④有利于避免冲动离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起老年人赡养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的“常回家看看”条款,法官当庭判决老人的女儿马某除了支付父亲一定的经济补偿费,还要在判决生效当月起,每两个月至少前往父亲居住处看望问候一次。对赡养理解正确的是( )
①赡养人应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顾和精神上慰藉老人
②子女可以通过放弃继承权的方法来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③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可以视父母的经济条件而定
④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7.C女士与Z先生于2000年办理结婚登记,双方未生育子女。Z先生于2020年病故。Z先生于2019年亲自书写遗嘱一份,载明:“我去世后,东面三间楼房和西面三间平房归我妻C女士所有,如我妻今后嫁人,三间平房归我侄子小Z所有。”C女士于2022年再结婚,Z先生的侄子小Z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叔叔留下的房屋归他所有。本案中( )
A.小Z有权继承三间平房,因为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B.遗嘱无效,因为Z先生的遗嘱没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见证
C.遗嘱有效,因为自然人有权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D.小Z无权受遗赠,因为Z先生的自书遗嘱内容违反相关法律而无效
8.十六岁女孩小苦(化名)被父母以26万元彩礼许人,并伪造证件办理了结婚登记。小苦无力反抗,逃至广东打工。后男方追至广东,欲强行带回小苦,途中被警方解救。对此事件应这样认识( )
①小苦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其婚姻是无效的
②男方强行带回小苦结婚,违反夫妻平等原则
③小苦可请求法院依法解除与男方的婚姻关系
④小苦父母买卖婚姻,破坏了婚姻自由的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人民法院循法而行,依法而治,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在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