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1、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民事关系就是由( )调整的( )关系和( )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 ( )( )
3、判断: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
4、民事主体包括:( )( ) ( )
自然人从( )起到( )止,具有( )能力,依法( )承担( )。
自然人根据其( )和( ),分为( )( )(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 )起到( )止,具有( )和( )。
5、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 )。
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 ),债权关系的客体是( ),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 ),人身关系的客体是( )。
6、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主体享有的( )和承担的( )
7、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 ),也是( )。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 ),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 ),二者通常是( )。
8、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自愿、( )、( )、( )、绿色。
课前回顾:
民事
权利
人身权
财产权
人格权
身份权
物权
债权
知识产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姓名权、名称权
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亲权、亲属权、配偶权
所有权﹙自物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抵押权
质权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权利框架
一般以民事权利有无财产内容来区分
股权、继承权等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民法为我们的一生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民法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优先保护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姓名权、肖像权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名誉权、隐私权
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依法维护人身权利的原因:
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注意:
a.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b.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2、人身权的内容及要求:
(1)内容:①自然人:
人格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身份权: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相关权利,如亲权、亲属权、配偶权、监护权。
②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2)维护人身权利的要求(怎么做):
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1、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注意:人格权是固有权利,具有专属性,不得放弃、转让或继承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3、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例1:因王某品行不佳,两年前杨某结束了与他的男女朋友关系。为泄愤,王某捏造“杨某自幼畸形成长,人格异常”等谣言,起草材料并散发到包括杨某丈夫单位在内的多个单位,给杨某精神上造成了极大的痛苦,并导致抑郁症。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A.王某侵犯了杨某的姓名权和生命权 B.王某侵犯了杨某的名誉权和健康权
C.杨某可以向法院申请行政复议 D.杨某可以直接上诉至高级人民法院
B
(1)重要性/地位/原因:
✮①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②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注意区分:
a.生命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
b.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以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为内容的权利。
c.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以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为内容的权利。
→三权各自的侧重?侵权表现(看最终结果)?
人格权案例分析 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