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5.1 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 教学学设计
【教学目标】
1.了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职权;掌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性质、地位、职权;熟记人大代表的产生、职权和义务。
2.分析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理解人大代表代表人民。
3.增强对我国国家权力机关运行的理解,增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同。
【核心素养】
1.政治认同:认同人民代表大会是代表人民利益,理解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是最真实的民主。通过学习,全面理解我国政权的组织形式。
⒉.科学精神:明确我国的国情,理解建立人民代表大会使人民间接行使国家权力的必然性。理解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权力是符合我国国情的。
3.法治意识:明确国家权力机关在宪法和相关法律范围内行使权力;国家权力机关是党依照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上升成为国家意志的重要途径。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4.公共参与:通过走访当地人大代表,感悟“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观点的正确性,树立有意见和建议可以反映给人大代表和监督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识。
【教学重点】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性质和地位。
【教学难点】人民是如何行使国家权力的。
【教学方法】合作探究法与讲授分析法相结合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观看视频《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京开幕》
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已经召开!你知道人民代表大会吗?
新课讲授:出示课题——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
第一幕: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议题一:我国人民是如何通过行使国家权力的?
议学情境一:观看视频《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开幕》并阅读材料《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议程》
一、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审查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四、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法(修正草案)》的议案
五、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议学问题:结合议学情境和教材内容从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议程重点工作内容及议程中,分析我国人民是如何行使国家权力的?并阐述全国人大的性质、地位、具体职权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地位及发挥的作用。
学生讨论回答:
教师活动:点评学生的回答,引导学生纠正、补充,形成较完整的答案。
议学提示:
(1)在我国,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代表人民统-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的意志,根据人民的利益行使权力。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我国国家机关组织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主要职权有国家最高的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行使宪法规定的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教师总结:
一、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1、权力属于谁?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人民如何行使国家权力
(1)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人民行使权力的具体过程 :在我国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人大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物。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的意志,根据人民的利益行使权力。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性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2) 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国家机关组织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3)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4)主要职权:国家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和最高监督权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
(5)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和特别行政区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思考:全国人大一年召开一次,那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由谁来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等权力呢?
(6)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①性质: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