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思考:仇某的行为对于我们正确行使权利有着怎样的启示?
2021年2月19日,犯罪嫌疑人仇某明在新浪微博上使用其个人注册账号“辣笔小球”,先后发布两条信息,贬低、嘲讽卫国戍边的英雄烈士,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月20日,犯罪嫌疑人仇某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月25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5月31日,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依法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仇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新闻回放
第三课 公民权利
第二框 依法行使权利
1、知道行使权利有界限,理解依法行使权利的要求;
2、了解维护权利的方式,学会依照法定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增强权利意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自 主 学 习
请大家仔细阅读课本P43—P46,思考下面的问题,要求大字慢看,小字快读,并且用双色笔圈点勾画,时间5分钟。
1、行使权利的界限是什么?
2、公民如何依法行使权利?(三不一依照四方式)
3、公民维护权利守程序的意义、要求是什么?
4、公民维护权利的方式有哪些?如何理解这些方式?
板块一:行使权利有界限
2021年10月6日,罗某平在其三亚市住处为博取关注,在新浪微博发布侮辱抗美援朝“冰雕连”英雄烈士的违法言论,侵害了抗美援朝志愿军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伤害了广大人民对抗美援朝志愿军英雄烈士的特殊民族情感,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已经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罗某平刑事拘留。
思考:材料中罗某的行为对我们行使权利有什么启示?
①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
②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的权利。
活动一:新闻回放
我国宪法对公民行使权利作出的限制性规定:
不得用言论进行诬告、陷害其他公民的活动;
不得用言论侮辱、诽谤、诋毁其他公民的人格尊严;
行使申诉、控告和检举权利的公民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任何人不得利用结社自由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健康、妨碍国家安全的活动等。
活动二:法律护航
想一想:这些规定告诉我们什么?
行使权利有界限。
①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不能以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集体利益为代价。
②我们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也不得损害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板块二、维护权利守程序
活动三:以案说法
案例一:某市一小区部分居民因未满足其拆迁补偿的要求,在未经公安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有组织地到市政府门前的交通要道静坐示威,导致该路段交通瘫痪近一天。
案例二:晓明的妈妈参加某公司网上促销活动,购买了一套座椅按摩垫,却一直没有收到货。晓明建议妈妈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消协调查后发现该公司构成虚假宣传及欺诈。经调解,该公司向晓明的妈妈返还了货款,并给予赔偿。
思考:1、以上案例告诉我们应怎样正确维护权利?
2、案例二对我们维护自身权益有什么启示?
①每个公民都应该树立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的意识,通过正确的途径和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②公民权利受到损害,要依照法定程序维护权利。
每个公民都应该树立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的意识,通过正确的途径和方式维护自身权益。遵守正当的程序,有利于公民实际享受权利,有效避免和化解纠纷。(意义、要求)
公民如何正确行使权利?
①行使权利有界限。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有界限)
②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有要求)
③公民行使权利应该按照法定程序,按照规定的活动方式、步骤和过程进行。(有程序)
我归纳,我总结
活动四:探究与分享
思考:
1、你认为张某与村民、厂家的纠纷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解决?请设计出解决方案。
2、你认为哪种解决方式较为合适?
村民张某在机械厂购买了一台小麦播种机,为周边村民播种小麦,并收取费用。不久,村民发现小麦出苗缺行,要求张某赔偿损失。张某前往厂家查找原因,厂家经过检查认为播种机无质量问题,但由于交付机器时未进行试机,未能发现出种口被堵挡。张某要求厂家承担赔偿责任,厂家只同意对播种机进行重新调试,不同意赔偿相关损失。
A
(1)含义:当事人之间通过协商自行解决纠纷的方式。
(2)适用范围:一些常见的消费、劳动争议和交通事故纠纷等。
(3)办法: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依据法律,直接对话,分清责任,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和解
张某找到厂家负责人,与其进行了长时间的交流,将由于播种机故障造成的小麦出苗缺行情况给村民造成的损失与厂家负责人进行沟通。厂家负责人认真倾听了张某所反映的情况,记录了详细的数据,并立即召开了厂领导扩大会议,集中商议该事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