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教学设计
八下《3.2依法行使权利》教学设计
1.【教材分析】
《依法行使权利》是部编版义务教育教科书《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第二单元第三课第二框的内容。为了达成课标要求,遵循学生学习的认知规律,本框内容承接第一框《公民基本权利》,在学生了解了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基础上,教材设置了两目内容,对公民正确行使权利、维护权利给予方法上的引领。
通过“行使权利有界限”以及“维护权利守程序”两部分内容,让学生知道任何权利都是有界限的,权利需要依法行使的道理,明确维护权利守程序的方式。本框的结构设计,以“运用你的经验”开始,通过问题导入具体的教育内容,并以“拓展空间”结束,体现基于生活—反思生活—回归生活的建构路径。在教育内容的选择上,既忠实宪法文本,又贴近学生生活,努力寻找两者的契合点,有利于促进学生法治思维养成和法治行为能力提升,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公共参与意识等学科核心素养。
2.【学情分析】
在初中阶段,学生参与社会生活的领域不断扩展,往往会面临如何处理他人与社会、国家及国家机关的情况。学生不仅需要知晓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而且要按照权利义务的关系来规范自己的行为。通过上一节公民基本权利的学习,学生具有了一定的权利意识和观念,但因为阅历和经验知识的不足,对于行使权利中应该注意的问题还认识不够,容易产生自以为是的权利观念,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后也往往不懂得如何处理,所以有必要让学生学会怎样正确行使权利以及维护权利等问题。帮助学生养成和增强权利意识,懂得珍视公民权利,依法行使权利;帮助学生懂得保护自己、懂得生命的尊严、懂得自立自强;帮助学生加强对法律规则的理解和领悟,不断构建自已的价值观,逐步树立法治理念;引导学生依法参与社会生活,成长为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所以学习本课非常有必要。
3.【教学目标】
法治观念:通过分析“造谣祖孙合照为“老夫少妻”案”,理解并认同任何权利的行使都是有界限和守程序的,能够尊重他人合法权利,规范自身行为,培育规则意识、法治意识。
道德修养:通过分析“网友们的人肉观点”,能够正确处理与他人之间的冲突,做到道德与法律并重,同时践行社会公德,把道德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责任意识:通过“造谣受害者维权之路”的分析,增强权利意识,珍视公民权利,在现实生活中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提高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提升公共参与,树立责任意识,有序参与社会生活。
4.【教学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树立“行使权利有界限”“维护权利守程序”的守法意识和程序意识。
教学难点:学会区分并运用“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四种合法维权方式。
5.【教学方法】议题式教学法、情境创设法、任务驱动法。
6.【设计思路】本课以“最高法典型案例——造谣祖孙合照为“老夫少妻”案”为主线,设置一个总议题:如何依法行使权利?下设两个子议题:1.造谣者警示录—权利行使应有界限——2.受害者维权路—维护权利要守程序。分别从造谣者和受害者两个角度解读权利,既要有界限的行使,又要依照程序维护,既要有守法意识,又要有程序意识。
7.【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2023年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一批7个涉网络暴力典型案例,其中,造谣祖孙合照为“老夫少妻”案入选其中。据最高人民法院消息,被告人吴某某在网络平台上以个人账号“飞哥在东莞”编发故事,为开展地产销售吸引粉丝、增加流量。2021年11月19日,吴某某在网上浏览到被害人沈某某发布的“与外公的日常”帖文,遂下载并利用帖文图片在上述网络账号上发布帖文,捏造“73岁东莞清溪企业家豪娶29岁广西大美女,赠送礼金、公寓、豪车”。
教师过渡:造谣者有何后果?受害者又该如何维权?让我们走近《依法行使权利》!
总议题:如何依法行使权利?
子议题1:造谣者警示录—权利行使应有界限
知识关联:公民应如何行使权利?
【议学情境】造谣后.....?
“阅读转发量”— 相关网络平台上对上述帖文信息的讨论量为75608条、
转发量为31485次、阅读量为4.7亿余次,造成极恶劣社会影响。
“被造谣者生活”—许多不明真相的网友对申女士(被造谣者)及其家人进行谩骂,并给她贴上了“拜金”等负面标签,严重影响了她的生活。
“结果”—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决认为:“飞哥在东莞”—吴某某在信息网络上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以诽谤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近年来,类似被“造谣”事件在互联网上不断出现。苏州一男大学生造女同学黄谣,被判拘留10天,学校给予该生开除学籍处分;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分别以诽谤罪判处被告人郎某某、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议学任务】
1.根据“飞哥在东莞”们的后果,以及对受害人造成的影响,想一想我们在行使自己的(言论自由)权利时应该注意些什么?(提示:“权利有界限,不能滥用权利”“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自由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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