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2.1保障各类物权
2.2尊重知识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3.1订立合同学问大
3.2有约必守违约有责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4.1权利保障于法有据
4.2权利行使注意界限
综合探究 财产制度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烟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5.1家和万事兴
5.2薪火相传有继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6.1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6.2夫妻地位平等
综合探究 家庭生活 法律守护
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侵权责任编
婚姻家庭编、继承编
人格权:自然人—生命、身体、健康、姓名、肖像、
(1课) 名誉、隐私、荣誉等
法人or非法人组织—名称、名誉、荣誉
身份权:配偶、亲属、监护
(5-6课)
合同债权
财产权
民事权利
侧重人格权和财产权
侧重身份权
民法
民事法律关系
夫妻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
人身权
《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
第四单元:社会争议解决
第三单元:就业与创业
依法受着处理纠纷
有效维护合法权益
《民法典》
的基础知识
婚姻与家庭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构成完整的民事法律权利与义务教学体系
劳动法律制度
市场经营法律制度
侧重人格权和财产权
侧重身份权
劳动者和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
依法维护民事主体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实现
民法
劳动法
诉讼法
第1课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2课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3课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4课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5课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6课珍惜婚姻关系
第7课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8课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9课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10课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知识框架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6.2 夫妻地位平等
第一目 平等的人身关系第二目 平等的财产关系
案例
分析
严某是某企业总经理,温某是另一家企业的业务经理,两人结婚后工作都很忙。温某经常出差,平时应酬亦多,严某为此颇为不悦。严某多次以自己收入高,有能力养活温某为由,劝说了温某回家当全职太太,均遭到拒绝。
Q:你对此有什么看法?说说你的理由。
严某收入高,男女适当分工好,温某辞职回家是对的。
男女平等,严某无权要求温某当“全职太太”。
P53探究与分享
1. 夫妻关系 P54首段
P54相关连接【平等的实质】
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⑴确立:登记结婚意味着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正式确立。
⑵内容: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⑶核心:“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⑷平等的表现: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2. 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 ——人格独立 P54二段
【注】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一方变更子女的姓名时,都要征得对方同意。
(3)重要标志:p54三段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⑴含义:夫妻平等强调双方的人格独立。
⑵重要表现:
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
(4)夫妻人身关系平等的意义p54四段
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②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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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人身关系
①夫妻的姓名权
②夫妻人身自由权
③夫妻住所选择权
④夫妻的生育权
⑤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和独立
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住所的选择,应由夫妻双方自愿约定。
夫妻双方协商决定生育
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各方面平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互不隶属和支配。
夫妻双方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的姓氏由父母协商确定。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拓展】:夫妻平等的人身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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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结婚后妻子在家庭生活中的地位,中国有句古语:“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从民法典的规定看,这一古语( )
①违背“夫妻在家庭地位平等”的规定
②不符合结婚后夫妻间应遵循男主外女主内的原则
③不符合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均等的原则
④违背妇女有参加学习工作及社会活动自由的规定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对点训练
(2)财产的确定: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法规处理。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平等。
【注意】夫妻